1.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被審計單位出資人簽署的公司章程;
3.投資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委托代理人的指定文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6.住所和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7.銀行出具的現金繳款單、對賬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及銀行確認函回復;
8.被審計單位向投資者出具的收據(註明投資金額);
9.投資者為企業法人的財務報表;
10.投資者簽署的被審計單位及其投資者聲明書。
11.實物交接驗收證明、計價依據、權屬證明(發票)和實物存放地點證明;
12.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土地紅線圖及允許出資的相關批準文件;
13.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評估報告及投資者對資產價值的確認文件;
14.擬設立企業與其投資者簽訂的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產權過戶手續的承諾書;
註:11-14條為實物出資所需信息。
步驟如下:
壹、名稱核準
如果投資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供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先網上申請名稱,填寫企業名稱、經營地址、擬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出資額,填表,然後工商局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再到行政大廳工商局窗口領取名稱核準通知書。名稱保留的有效期為6個月。憑名稱核準通知書,到刻章店刻制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
第二,銀行開戶
憑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股東身份證、公章到銀行開立驗資賬戶。
三。股東出資
股東應當按照出資規定將出資繳入公司賬戶。
4.會計師事務所向銀行發送確認函,取得銀行賬單和對賬單。
動詞 (verb的縮寫)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