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稱,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下稱先行區)是中國第壹家以國際醫療旅遊服務、低碳生態社區和國際組織聚集為主要內容的國家級開發園區。《條例》將先行區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服務管理等內容制度化、法定化,進壹步釋放自由貿易港政策紅利,以立法促進先行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推動先行區建成國際壹流水平的國際醫療旅遊目的地和醫療科技創新平臺。
據介紹,在推動先行區聚集發展高水平醫療服務機構和科研機構方面,《條例》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做出規定:壹是支持將公立醫院品牌、商標、專利、技術、服務、管理等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提供給先行區醫療機構使用,鼓勵公立醫院入駐先行區。同時,鼓勵境內外資本在先行區投資舉辦醫療機構,放寬境外資本股比限制。民辦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準入、社會保險定點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平等待遇。二是支持在先行區引進和培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健康管理機構、醫療旅遊保健中心、第三方醫學檢測機構等醫療機構。三是支持在先行區建設先進技術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醫學科研機構,聯合世界知名醫學院設立醫學院校。鼓勵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和醫學院校、國家重點實驗室、知名企業在先行區設立分支機構。四是支持在先行區建設國家醫藥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基地,鼓勵建設產業化生產基地、醫藥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和交易中心。
為加快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積極促進醫療與旅遊融合發展,《條例》規定,先行區醫療機構可以在先行區進行幹細胞、免疫細胞治療、單抗藥物、基因治療、組織工程等新技術研究和轉化應用。鼓勵開展先行區臨床真實世界數據應用研究,探索將臨床真實世界數據用於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縮短上市時間。對建立區域性制劑中心、調劑使用醫療機構制劑等予以明確,並規定對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委托配制、應用傳統工藝配制的中藥制劑實施備案管理。此外,支持發展各類特色醫療健康服務,將醫療機構制劑調劑、高端體檢、健康管理、中醫養生保健、特色康養等醫療健康產品服務作為先行區醫旅融合發展的主要方向,做好醫療旅遊延伸項目的設計與開發。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介紹,《條例》進壹步優化先行區的開放發展環境。在方便境內外醫務人員、患者診療方面,壹是允許先行區醫療機構患者經備案承諾,按照海南省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進口藥品帶離先行區使用。二是規定外籍醫務人員、患者及陪同人員到先行區診療,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出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化政策措施。三是規定執業醫師(含境外)主要執業機構在先行區的,可以直接在先行區其他醫療機構執業。護士(含境外)可以在先行區多點執業。四是鼓勵開發多樣化、特色化、個性化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手續,探索建立與國際商業保險付費體系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服務,並支持保險業金融機構與境外機構在先行區合作開發跨境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在跨境資金自由便利流動方面,《條例》規定在先行區依照海南自由貿易港有關規定實行跨境資金流動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放寬外商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個人跨境交易等方面限制,簡化外匯登記、外債登記、資金匯出匯入和結匯、購匯等手續。
在稅收制度方面,《條例》明確先行區的企業和個人依照海南自由貿易港稅收制度的有關規定,享受關稅、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在健全人才發展政策方面,《條例》規定先行區應當引進境內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自主認定高層次人才,可以對急需緊缺人才結合實際適當放寬文憑、年齡、職稱等條件限制。並允許先行區依據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自主開展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同時還明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醫療衛生、旅遊等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可以在先行區按規定兼職兼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