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壹次。
壹、主動公開
(壹)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可具體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請人可以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信函、傳真向省局辦公室索取《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1.省局網站
2.省局新聞發布會、電子屏幕、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機關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機構職能等信息以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或其他形式至我局獲取。
二、依申請公開
(壹)公開範圍
公開範圍指符合《條例》但未主動公開,依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是省局辦公室,受理地點為省局行政審批受理大廳,辦公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36號;辦公時間為9:00-11:3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三)公開程序
1.申請提出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湖北省食品藥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表格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登陸省局網站下載;不能上網下載的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獲取。
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載體的提示,以便工作人員查詢和答復。請申請人準確填寫表格中聯系電話、地址、郵箱,以便回復。
2.申請方式
⑴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省局網站上下載《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即可。
⑵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⑶當面申請。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本機關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程序。
3.申請處理
⑴審查
①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並出具《補正申請通知書》。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壹答復。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⑵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出具回執,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⑶答復
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公開,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將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將出具《部分公開告知書》;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將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④不屬於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將出具《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將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具體的申請流程圖如下:(附件2)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依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
三、申訴監督
(壹)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局紀檢監察室投訴。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犯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