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餐飲業衛生規範》《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湖北省食品衛生許可證核發管理辦法》。
驗收範圍
鄖西縣餐飲業、食品經營單位和食品生產企業。
提供材料
(打印在A4紙上並按以下順序排列,所附材料須加蓋公章)
(壹)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
1、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衛生許可證
(1)衛生許可證申請;
(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批準書》和《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批準書》;
(三)生產經營場所和場所的平面布置圖(標明區域)和工藝流程圖;
(四)生產的食品品種和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流程圖和說明、標簽和說明書樣本;
(五)接觸食品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和包裝材料的材料種類;
(6)基本衛生設施清單(包括消毒和衛生防護設施等。)及相關健康安全證明材料;
(7)產品質量標準、三批產品樣品的全項目檢驗報告和衛生評價報告;
(8)企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和制度;
(9)實驗室設置和檢測項目(如有委托,應提供委托檢測合同);
(10)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和場地的提供和租賃協議;
(11)提供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制品生產的衛生許可批件;
(12)從業人員健康證/健康培訓證復印件或清單;
(13)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14)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項目7、12和13在申請受理時可能不提供)
2、食品經營和銷售單位衛生許可證
(1)衛生許可證申請
(2)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批準書》和《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批準書》(小型雜貨店除外)
(三)營業場所布局
(4)基本衛生設施清單(包括消毒和衛生防護設施等。)及相關健康安全證明材料;
(五)單位衛生管理的組織和制度;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培訓證明復印件或清單;
(7)食品經營單位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八)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和場地的租賃協議;
(九)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申請受理時,第6、7項可暫不提供)
3、餐飲衛生許可證
(1)衛生許可證申請;
(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批準書》和《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批準書》;
(三)平面布置圖;
(4)基本衛生設施清單(包括消毒和衛生防護設施等。)及相關健康安全證明材料;
(五)單位衛生管理的組織和制度;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培訓證明復印件或清單;
(7)餐具消毒效果檢測報告;
(8)餐飲業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九)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和場地的租賃協議;
(10)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申請受理時,第6、7、8項可暫不提供)
(二)申請復查或更換。
1,復查或換證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
3、新生產的食品品種、配方和產品質量標準及備案證明(由生產企業提供)
4、新生產的食品品種標簽、說明書(由生產廠家提供)
6、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生產範圍、生產場地、布局、設施與原批準承諾書壹致,如有變更,提供變更後的材料;
7.申請時提供原衛生許可證復印件,領取新證時提供原衛生許可證;
8、從業人員健康證書/健康培訓證書復印件或清單;
9、餐具監測報告或產品衛生檢驗報告;
10,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11.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和場地的租賃協議(審查時未提供);
12、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第8、9和10項在申請受理時可能不提供)
(申請許可增加的項目按新許可提交,原許可編號和發證日期不變。)
更換或審查的期限
食品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每年復審壹次。
申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路名、門牌號等。)
1,變更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通知或其他有效證明;
3.變更營業執照;
4.衛生許可證原件;
5.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處理時間限制
1.收到申請後,對材料進行審查,當場或者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決定(檢查、專家評審和整改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3.自作出準予許可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衛生許可證。
接受時間
每周壹至周五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