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定點藥店買藥:在壹般的醫保指定藥店,我們買藥時可以用醫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證醫保卡裏有足夠的錢,如果錢不夠要自己再把錢補上。
__沒有限制,但是對使用次數有限制。當醫保卡交易次數達到60次時,參保職工必須到中行儲蓄所打印交易記錄,否則,會停止該卡的使用。交易記錄打印完後,該卡即可繼續使用。
二、醫保卡的使用是怎樣的
__1、醫保分兩個賬戶。個人賬戶:就是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賬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若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的條件,由統籌賬戶支付。
__2、參加醫保的市民用社會保障卡辦理就醫、購藥、結算醫療費用及辦理醫療保險事務和用醫保專用(磁條)卡辦理是壹樣的,參加醫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醫療保險待遇均不發生變化,市民仍按照各省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三、醫保卡報銷範圍主要包括哪些?
__醫保卡的報銷是只限於在指定醫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醫療費用。
__報銷公式為:(總費用——門檻費——自費——超支費用)*(75+年齡*0.2)%,正常情況下,實際報銷比例在20——60%不等。
_自費藥是不予報銷的,乙類藥品報銷80%,床位費有限額,按規定的壹些檢查費和診療費也不能報銷。只可以在定點的藥店買藥。
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如果參保人參加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則可使用個人帳戶中的資金進行購藥;此外,社保卡的金融賬戶中若有存入資金也有等同於普通銀行卡的支付功能可用於購藥。
基本醫療保險壹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的,超過部分可用於支付以下費用:
(壹)本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非處方藥品費用;
(二)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
(三)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費用;
(四)國家、廣東省及本市規定的其他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