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作為已經在保險行業混成老油子的我以前只是跟客戶處理過不少保險糾紛,沒想到這次卻落到了我的頭上,內心不僅有那麽壹絲欣喜?我:理賠是按藥品分類的吧?還能查到藥品類別吧?理賠專員:是的,但乙類藥品要扣除 10%。我:那妳先去查啊,如果都是甲類藥,不管我花多少錢妳都得理賠吧,如果妳連查都不查,直接扣10%,妳讓我怎麽認?然後理賠員就不理我了?不理我?過了壹天,我拿著理賠申請表,用的是舊版本的文件,理賠專員就找我要新的理賠申請表,還說他剛來學習,對業務不太懂,我說的問題他們會反映的?然後就正常理賠了。我到醫院去拿其中壹種藥品的價格表,確實是乙類藥品。在最後理賠的時候,我發現有壹些莫名其妙的扣費,後來理賠的姑娘又去查資料,理賠的老師又去查,說治療費該扣,那費該扣?
所以妳看,其實每壹步都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拿出理賠的依據,如果保險公司只是解釋的做法,並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這個我們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壹步解釋,保險公司實在不行,我們是不是還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去解釋壹下呢,我相信保險公司是絕對不願意看到這壹步的!
同樣的責任也不能不承擔。法律沒有規定賠付義務。但妳可以申請壹些救助基金。非醫保用藥協商,很難協商賠償,需要打官司的,有,有相關案例。不過,非醫保用藥是實實在在需要的,如果明明醫保有相關藥品,但用了醫保之外的話,法官可能不予支持。但因為是孩子,即使加上交強險,壹個人大概也要承擔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