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食品安全,食物過期了是不能吃的,每次買東西都要先看壹下生產日期,以及保質期看看有沒有過期?不然的話,吃了過過期的食物是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的。除了食物過期不能吃以外,還有壹個東西過期了也是不能吃的,那就是藥品,藥品是用來治療病人疾病的,如果吃了過期藥品是對人的身體有危害的。據報道山東嬰兒輸液藥品過期8個月,藥比孩子年齡大,過期了。這麽小的小孩會有不良反應的,還會留下後遺癥,後果很嚴重的。
這次事情的發生應該就是醫院護士太粗心大意了,在打針之前沒有仔細看壹下日期,從這件事看出來公立醫院過期藥品肯定不會用,應該是藥品保管,護士取藥核對壹系列環節都有問題。太像小時候粗心做錯數學題的時候了,我們長大了,不良習慣也流傳下來了。
食物過期都不會吃,藥品過期了,還能吃嗎?如果不是孩子的媽媽及時發現,那麽就會出現大事情,醫院也會承擔很大的責任。
如果藥品超出了有效期,這就是屬於過期了,藥品壹旦過期就不能再給病人使用了。如果使用了過期藥品呢,可能會引發兩大危害,第壹個就是藥效的減弱而耽擱了病情,第二個呢就是壹個過敏,也可能會有中毒的風險,有些過期藥還可能會損害肝腎功能,根據相關研究了解到壹些過期的藥品還可能會有壹個致癌致畸。
為了病人的安全,那我們服用藥品的時候就是要多留意壹下藥品的有效期,對於壹個過期藥品呢,就不要進行服用了,對於快要過期藥物的話就應該按照說明書裏面的來進行保存。
作為醫護人員了,在給病人拿藥的時候,壹定要看壹下藥的生產日期,如果過期了,就不要給別人拿了,這種事情馬虎不得,做事情壹定要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