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門診
起付標準為零起付線,報銷比例為70%,每人每年度累計報銷不超過100元。當年累計報銷未達到限額的,跨年度不結轉。主要就診範圍為:二級公立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符合條件的村衛生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2、特殊疾病長期門診
實行按比例報銷,年度累計封頂。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長期門診病種,***四大類46種。
以上46特殊病種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門診病種報銷範圍,相關病種的門診檢查費、治療費、藥品費和其他符合要求的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報銷,申報長期門診後患者需簽訂定點醫療機構並打印《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長期門診治療審批單》,否則將無法報銷。
3、住院部分
2019年4月4日起,全市所有城鄉居民參保患者住院統籌報銷比例為壹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80%、三級乙等醫療機構70%、三級甲等60%;重大疾病支付限額70%;分級診療病種縣級70%、鄉級80%;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患者先自付10%後,按比例進行報銷。2019年7月1日起,取消了各類人員提高比例和免起付線的優惠政策,由醫療救助兜底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