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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2011年度工作安排醫學五個關鍵衛生系統改革
國辦發[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屬中央政府的直轄市,國務院有關部門:
“醫藥5個重要的衛生系統改革2011年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經國務院同意發給妳,結合實際,精心組織和實施。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第壹年,也是年內完成的五項重點改革任務,解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醫療衛生系統要繼續認真落實“基本安全,強基層,建機制”,堅定信心,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攻堅克難,加強考核,狠抓落實。主要負責同誌在當地政府的醫療改革中的首要職責是地區,完成的整體責任,該地區的醫療改革任務;整體責任的牽頭部門領導的任務全國範圍內完成,有關各方必須相互支持和關閉的協調,以確保完成的醫改任務。BR/>國務院辦公室
月中旬,2月13日,2011
五項重點改革衛生系統2011年度工作安排
明確的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現在推進改革提出的醫療衛生系統的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系統精神的意見“(發[2009]),以及國務院關於印發近期重點實施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方案(2009-2011年)”(國發[2009]12號),繼續把重點放在保基本,強基層,統籌五項重點改革,促進醫療衛生系統建立的機制。確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並顯著提高保護水平,確保基層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全面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開放,並基本建立壹個新的操作機制確保,初級衛生保健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全面完成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確保有效地提供基本公***衛生服務和重大公***衛生服務項目,進壹步提高均衡的水平,繼續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壹個全面的體制機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廣。中國的醫藥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進壹步提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得到進壹步控制。近三年任務基本完成,醫療衛生系統的重點,並為下壹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任務
(壹)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建設。
1。鞏固和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基本實現全民醫保。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為工人的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4億,增加90%的合資格人士。妥善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保險問題。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範圍。積極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促進失業人員保險。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人員實施靈活就業人員,未建立勞動關系,選擇性的登記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負責)
(2)進壹步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面,參與率穩定在90%。(衛生部負責)
2,全面提升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增強支撐能力。
(1)進壹步提高資助標準,政府補貼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提高到200元,每人每年個人捐款,適當增加。(財政部,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2)擴大門診統籌實施範圍,普遍開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門診統籌協調,包括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醫保目錄的藥?品和壹般醫療費用按規定收取的薪酬範圍內,積極探索職工醫療保險門診服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3)明顯提高保障水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所有***同協調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範圍內統籌基金,分別為最高支付限額,本地員工的年平均工資,當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不低於5萬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4)積極開展提高重大疾病醫療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推到提高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疾病,保護水平的試點,並在總結評估的基礎上,範圍擴大的試點地區的試點疾病,增加。抓緊研究艾滋病患者機會性感染醫療保險,救助政策和措施,給予必要的支持。(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5)全面提高醫療救助水平。資助困難人群被保險人,資助範圍從低保對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老人,有特殊困難的人。開展門診救援。逐漸減少,取消醫療交行,原則上,只有不到50%的比例的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自付費用救援。探索開展特定的重大疾病救援飛行員。鼓勵社會力量向醫療救助慈善捐款,拓寬融資渠道。(民政部,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提高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經理的管理水平,方便群眾的醫療帳單。
(1)繼續推進醫療,“卡”的方式,基本實現了統籌區域內的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實時結算(或摘要報告,下同)。加強異地醫療結算能力建設,開展實時交收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遠程醫療,醫生探索的地方集中搬遷的退休人員,在現場實時結算。轉移接續的工作做農民工和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研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負責)
(2)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的預算管理,基金運行分析和風險預警系統來控制的基金結余,提高效率的使用。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結余過多的地區,應逐步降低到壹個合理的水平,然後結余率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基金控制在低於15%的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該基金目前的收入超過支出的地區,應采取有效措施,以確保基金的平穩運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的指導和約束醫療費用的供給和需求。參加初級衛生保健機構和醫療保險支付的比例給予優惠待遇。大力改革醫療保險支付人頭,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積極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
(4)加強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加強動態管理,健全完整的醫療保險水平評價體系,實行分層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要進壹步規範和藥店的服務行為。研究逐步擴大醫療保險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醫療服務的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督。根據法律規定,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處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5)工人的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在市(地)級統籌,鼓勵地方探索計劃在省壹級。有條件的地區進壹步提高新農合統籌層次。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城市和農村地區的處理整合管理資源,穩步推進。很好的收斂性,被保險人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和管理,實現信息***享,避免重復。積極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民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
(6)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並鼓勵企業個人參加的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來解決基本的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保監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建立完善的基層醫療機構和機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10]62號),按照全覆蓋的要求,建機制,建立規範的藥物采購機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舊的和新的機制,實現平滑轉換。
4。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範圍,實現基層全覆蓋。
(1)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範圍擴大。(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研究,以提高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使用部分),藥物添加到規範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年和兒童用藥需要,更好地適應基層基本用藥需求。同步落實基本藥物醫保支付政策。(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建立規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重塑基層藥品供應系統。
(1)政府做了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省,自治區增補品種)和實施集中采購,統壹配送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以確保基本藥物的安全,有效,良好的質量,合理的價格,及時的供貨。(衛生部負責)
(2)編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計劃,確定基本藥物采購的具體配方,規格,質量要求,明確采購數量,並與實施的體積和價格。暫時無法購買的數量來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單壹來源采購的承諾。(衛生部負責)
(3)堅持質量第壹,價格合理,並鼓勵圍繞“雙信封”的招標制度,只有經濟和技術的標書評審合格的企業,進入企業招標評價,商務部評審標書的最低價格中標。(衛生部負責)
(4)結合進行,通過公開招標,簽訂了購銷合同。授權的基層醫療機構與藥品供應商公司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簽訂了購銷合同,並負責執行的合同,統壹發放的基本藥物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價格,原則上,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衛生部負責
(5)機制,完善基本藥物指導價格動態調整分類管理的基本藥物零售價格,基本藥物獨家品種,通過幾個集中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供應充足的品種探索實施國家統壹定價。(發展改革委)
(6)制定完善基本藥物基層使用的政策,以確保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使用基本藥物。衛生部負責
(7)保障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由供貨企業選擇經營企業的分配或自己的分銷。鼓勵發展現代物流等手段,提高配送效率。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優化結構,實現規模經營。(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負責)
(8)全面推行國家基本藥物質量新標準。加強基本藥物監管,加快信息系統建設,為所有品種的覆蓋測試和電子監控所有的基本藥物品種,並提高能力的全過程從生產到流通的基本藥物追溯。(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是負責)
6。全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壹個新的運行機制。
(1)成本費用和醫療保險支付政策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並到原登記費,診查費,註射費及藥事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整體醫療費用。合理制定調整壹般診療費的標準,並在不增加群眾現有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比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2)建立壹個長期穩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多渠道補償機制。的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和經常性收支的政府補貼,條件的區域,實行“收支兩條線”。(財政部,衛生部負責)
(3)完善編制管理。要加快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標準的開發工作。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和執行人員總量控制縣(市,區)統籌安排,動態調整。(中央辦公廳,外交部,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就業機制,促進周圍的其他職位設置配額的實施,全面建立的就業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按需設崗,錄用,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績效考核,生存之本優勝劣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成基層醫務工作者在結合實際適當的分流安置雇用招募,確保社會穩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5)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根據工作的數量,質量和客戶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指標,以及主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綜合定量評價,評價結果掛鉤的補助和收入水平的初級衛生保健機構的醫務人員。(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6)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全面實施績效工資,合理的收入不減少,保障基層醫務人員的水平。堅持辛勤工作和優績優酬,適當的收入差距拉開醫務人員,關鍵崗位的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貢獻的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衛生部負責)
(7)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村衛生室和非政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的範圍包括在基本藥物制度,通過購買服務的合理補償。鄉村醫生的補助和扶持政策的實施。(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8)中央財政繼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周圍以獎代補的方式獎勵補助。(財政部,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
(c)改善初級衛生保健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7。繼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高基本服務。
(1)完成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任務,在前兩年支持建設的基礎上,支持300個縣級醫院(含中醫院,下同),1000年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和超過13,000個村衛生室建設,每個縣至少有壹個縣醫院基本達到二級水平,有1-3個目標,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都有衛生診所,每壹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西部邊遠地區,山區配置流動巡回醫療服務車。(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整合資源,涵蓋了供應的基本藥物,以省(自治區區,直轄市)建立居民的基本職能,績效考核,基層醫療衛生管理信息系統,並有效銜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標準化服務,以改善基層衛生管理。(發展改革委,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8。加強全科醫生的初級衛生保健隊伍建設為重點,大力培養合適的人員。
(1)引進的全科醫生制度的文件,開展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以提高和實現長期服務的政策,鼓勵全科醫生在基層,努力解決初級衛生不足的問題,保健和健康專業人士的體制機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2)定向免費醫學生,招聘超過5000名鄉鎮衛生院和小學力量,中部和西部地區,累計招收超過10000(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總後勤部衛生部,財政部負責)/>(3)全科醫生對在職員工的培訓和再培訓,安排為15000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累計培訓人員30000。(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4)鼓勵和引導衛生工作人員的基本服務,加大鄉鎮衛生院執業醫師招聘力度,為鄉鎮衛生院,村的培訓診所12萬人次和46萬人次的衛生工作者,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繼續開展醫療衛生人才培養。(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5)制定並實施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建設方案,重點支持的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約100名。(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教育部負責)
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1)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主動服務,門對門服務和移動醫療服務。區積極鼓勵合格的全科醫生隊伍建立,推進家庭簽約醫生服務,為轄區居民提供方便,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當的技術和服務。(衛生部負責)
(2)促進院長(主任)的責任,落實管理責任,提高管理效率。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實施標準化,精細化管理,使用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規範的主要藥物和醫療行為,控制主要的門診輸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衛生部負責
(3)明顯提高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診所的醫療衛生機構的總份額的比例。(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四)促進基本公***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10。全面開展9個基本公***衛生服務,提高居民健康素質。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衛生服務內容,擴大服務人群,提高服務質量,2011年人均基本公***衛生服務經費標準為25。(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2)完善並嚴格執行9類國家基本公***衛生服務的服務標準,操作規範和考核方法,提高服務水平。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電子申報率達到50%左右。進壹步提高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等基本公***衛生服務的質量。做農民工基本公***衛生服務。65歲以上老人每年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體檢。高血壓,糖尿病管理增加至45萬人,超過15萬人。發現了嚴重的精神疾病,完全融入管理。(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完善基層健康宣傳網絡。通過各種渠道,如互聯網開展健康宣傳和教育,健康素養,積極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全民健康素質的提高。(衛生部負責)
11。完成重大公***衛生服務項目,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
(1)繼續向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的人,然後補種約6.26億人,2011年,完成補種任務。(衛生部負責)
(2)然後完成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子宮頸癌檢查400萬人,40萬乳腺癌篩查的婦女年齡。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的95%以上,在農村育齡婦女繼續其免費補服葉酸,。(衛生部)
(3)450,000例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為百萬箱子。(衛生部負責)
(4)兩年工作的基礎上,累計1,630,000汙染燃煤型氟中毒變化爐煮食爐任務。(衛生部負責)
(5),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積累了1128萬的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任務。(衛生部負責)
(6)繼續實施艾滋病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項目。(衛生部負責)
12。加強專業公***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高服務的可用性。
(1)開始建設和發展的健康監測系統規劃,支持中西部地區2100個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上。(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全面實施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國家重點支持430左右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設(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民政部負責)。
(3)依托縣級醫院建立縣農村院前急救系統,集中必要的支持,配置縣,約800輛救護車和指揮系統,同步建立,以反映公眾的良好運行機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4)落實傳染病醫院,鼠防機構,血防控制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的治療崗位人員的政策。(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五)積極穩妥地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按照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則,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並專註於創新體制機制。同時,有力地促進了全國性的便民惠民的有效措施,提高公立醫院的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13。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形成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