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為50元,處方藥費限額為100元。
(3)二級醫院就醫報銷3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醫報銷2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所附處方限定為1元。
(6)鄉級合作醫療門診年補償限額為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範圍:
a、藥品費用:輔助檢查:心電圖、X線透視、攝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檢查費用以200元為限;手術費用(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報銷1000元)。
b、60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每日治療護理費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嚴重疾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患者,其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超過5000元的,應進行分期補償,即5001-10000元為65%,10001-18000元為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和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腫瘤門診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1萬元。
二是不在報銷範圍內。
1.自費就醫(無定點就醫醫院或無轉診單)、自費購藥、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要求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餐費、陪護費、營養費、輸血費(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取暖降溫費、救護車費、優撫費等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骨科、整容、種植牙、假肢、器官移植、點名手術費、咨詢費等。;
5、報銷範圍內,超出限額。
各地不同,但差別不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