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陪護的管理要求
1.按照國家和河南省衛生健康委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對住院患者陪護工作的管理,原則上不允許陪護。特殊情況需要陪護的,限定1人陪護,相對固定。陪同人員需進行核酸檢測並簽署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陪同承諾書,並規範佩戴口罩。
2.疫情期間原則上不允許探視。
3.陪護證由主管醫師根據患者病情開具,護士簽發,不得轉借。嚴格控制陪護人員進出病房頻率,嚴禁跨病房。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禁止隨行:
體溫≥37.3℃;
兩周內到過新冠肺炎病例持續傳播的地區或來自新冠肺炎的聚集性疫區,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過密切接觸;
有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輕度厭食、乏力、精神稍差、惡心嘔吐、腹瀉、頭痛、心悸、結膜炎、輕度肢體或背部肌肉疼痛等癥狀。
5.所有陪同人員要配合醫院進行體溫篩查,早晚至少1次,主動報告和回答是否有新冠肺炎感染者報告其社區旅行或居留史,是否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如有發熱、乏力或呼吸道癥狀,應及時向主管醫生和責任護士報告,並按流程到門診就醫。
6.陪同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自覺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保持病房的安靜、清潔和安全。為了避免交叉感染,壹定要正確佩戴口罩,不要坐在或躺在患者床上。請勤洗手,做好個人衛生。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袖口或肘部完全捂住口鼻。請將用過的紙巾扔進“黃色醫療垃圾”垃圾桶。
與醫護人員緊密合作,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相關護理。住院期間,請不要擅自將患者帶出醫院,不要隨意更換陪護人員。如需更換,請告知主管醫生和責任護士,並對新更換的陪護人員進行核酸檢測。
住院期間,病房之間不串門,不近距離聊天,盡量減少外出。不要散布謠言。
病房應經常開窗通風,不得使用毛巾和餐具,禁止在病房樓內吸煙、飲酒、大聲喧嘩、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7.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或擾亂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的,醫院有權要求經醫院工作人員或保安勸阻後仍拒不配合的人員更換陪護人員並終止其陪護資格。情節嚴重的,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凡故意隱瞞流行病學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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