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他們會申請保外就醫。看守所和監獄基本上都是按照法律規定,在規定的範圍內對犯人的壹些常見病進行免費治療,因為國家有專項資金用於監獄犯人的生活費和壹些基本的醫療保障費用。對於壹些需要很多錢的重疾,大部分基本都是保外就醫。
不過時間的長短會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來決定。保外就醫並不意味著自由,而是人性化管理的體現,因為重病患者是最脆弱的,他們最需要的是得到治療,有親人陪伴,對患者的心態有好處,有助於配合治療,同時也可以減輕監獄看守所在治療費用上的負擔。
壹般保外就醫需要壹年時間。如果壹年內病情好轉,符合重新收監的條件,再回到監獄服刑。壹年內不符合繼續收監條件的,可以繼續申請延長保外就醫。只要他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這段時間就算作服刑時間。
同時,如果在外違法犯罪,將會受到進壹步的法律制裁。在保外就醫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可以算作減刑,保外就醫有壹定幅度。違反法律規定跑出規定的活動範圍的,跑出的時間不計算在服刑時間內,也就是說跑出規定區域多長時間不減少這個時間,而是繼續按照規定執行。
保外就醫實際上是壹種半自由的狀態,這也是為什麽有些犯人在想盡辦法爭取這樣的機會,因為情況到了,隨時可以保外就醫,甚至到了出獄那天,什麽病都可以申請,就是壹些影響生活的嚴重疾病,還有壹些比較危險的疾病,癌癥就是其中之壹,但是有很多漏洞,打擦邊球,很容易被壹些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