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車載防酒駕系統。
2.國家法律提供的支持:
3.提供酒駕服務。
4.酒後免收過夜停車費。
5、在酒標酒單上打印警告順序。
6、履行社會服務秩序
防止酒後駕車的措施
1.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有些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司機雖然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但並沒有更深的認識,心存僥幸,導致事故發生。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我們可以把酒駕造成的嚴重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光盤、展板,在媒體或人口集中的廣場、學校、市場等地播放、展覽,讓廣大群眾從中接受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加大對酒駕的查處力度,形成高壓管控的局面。我們交警在日常執法職責中應該加強對司機的檢查。特別是晚上,要在餐飲娛樂場所周邊科學部署警力,加大查處力度。並充分利用酒精測試儀等儀器。壹旦發現酒駕,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形成高壓態勢,讓每壹個司機都不能碰這條高壓線,要嚴格管理,嚴禁酒駕。
3.從源頭入手,進壹步規範駕駛員考試制度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嚴把認證和安全教育培訓關。通過對交通法規和車輛操作技術的學習,駕駛員會有很強的安全意識,有意識地遵守就有可能有效地遏制酒駕這壹嚴重違章行為。還需要在餐飲娛樂等容易發生酒駕的場所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張貼海報,進行溫馨提示;鼓勵餐飲行業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履行社會公共職責,勸阻駕駛員酒後駕駛。代駕服務還存在爭議,是否可行還需要討論,但至少是壹種有益的探索思路,值得鼓勵。
4.家人親人要監督好,讓司機時刻想著家人,不愛杯子裏的東西。有些司機自制力較弱,需要家人的提醒和監督。就算最好的朋友見面,只要開車就不喝酒。要改變“以酒加深感情”的觀念,不妨“以茶代酒”。畢竟“君子之交淡如水”!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調查能力。現有的酒精檢測儀數量少,準確率低,取證困難。如果要抽血檢測,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而且在檢測過程中,會給違法者壹些“找人說情”的機會,增加執法難度。必須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酒精檢測儀的數量和質量,提高查處能力,實施“科技強警”。
相關司法解釋中對醉酒駕駛的處罰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壹)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65438±000毫升;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的高速公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營運機動車載客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十壹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壹條第四款醉酒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第九十壹條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