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壹心要把生意做好的陳傑並不覺得有什麽,而且在她的努力下,生意真的是越做越紅火,每年都能拿到上百萬的高收入。但沒想到房東說要收回租的房子,有自己的打算。陳傑聽到這些,很不放心。畢竟,她已經簽了合同。因為房東有錢,他已經把自己的壹棟樓租出去了。而且房東的下屬壹直在和這些商戶商量退租的事情,也是因為房東的堅持,很多商戶才忍痛搬走的。只有陳傑和剩下的壹家沒有和房東完成交接,但沒想到我的客戶開始問他們是不是要倒閉了。與顧客打交道後,看起來很困惑的陳傑開始想知道顧客為什麽問,然後她找到了原因。
因為有人在樓下貼了所謂的通知,明確說月底前樓裏的住戶都要關門。看到這,陳大姐馬上怒氣沖沖的去找樓主解釋,但是沒有結果。相反,雙方都不滿意。陳姐不想倒閉,樓主也不想讓陳姐繼續經營。陳姐就算打算多花點錢,也沒辦法,只能找記者,希望這件事能通過媒體處理。所以在記者來到現場後,陳傑和記者溝通了這些事情,她在這裏工作了很長時間。客源和收入也比較穩定。如果此時停止營業,預計損失300多萬。
所以希望樓主能給我壹個解釋和賠償。於是記者和陳傑來到房東這裏,壹位經理接待了他們。李經理說如果違約他們會按照合同進行相應的賠償是真的,而且當時有這樣的條款,所以是9萬元。但陳傑不同意我的觀點,並指出,雖然當時有這篇文章,但她還沒有同意。所以貿然關閉妳的店鋪,損失也是很大的。陳姐還說樓主壹點都不講理,說不講理就不講理,說不講理就不搬。所以對於臨時通知,李經理解釋說早就說了,沒有出面說。但是陳姐不同意。
對於此事,李經理給出的答案是,壹切賠償將按照簽訂的合同進行。至於剩下的條件,還有討論的余地,但陳傑的情緒開始變得激動起來,甚至很快就吵了起來。雙方也不歡而散。李姐壹直在浪費。到了月底,李姐還是沒搬走,戲劇性的變化來了。之前態度溫和的李經理,居然要求李大姐賠償三百萬。這真讓人無語。李經理說是因為陳姐沒有按時搬走,耽誤了房東接下來的計劃。陳姐肯定是不願意這麽做的,所以雙方壹直僵持著。所以李經理也準備申請,讓陳姐和她的上級商量壹下這個事情。其實我覺得樓主做這種不厚道的事情。畢竟簽合同的時候真的說的很清楚要租六年。現在說人會搬走有點太沒有人情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