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提高農村貧困人口慢性病醫療救助水平推進精準扶貧實施方案》,要求從2017起,將類風濕性關節炎、關節病(髖膝)等49種發病率高、醫療費用高的疾病納入醫療救助和簽約服務管理,人性化、精準化實施健康扶貧。
“保49種病”
《方案》根據全國因病致貧、返貧調查結果,確定了49種保障病種。
36種疾病納入農村貧困人口慢性病醫療救助範圍:
類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關節病(髖和膝)、精神病、腦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肺心病、糖尿病、活動性肺結核、風濕性心臟病、老年癡呆癥、心肌病、慢性支氣管炎、哮喘、腎病綜合征、慢性腎炎、強直性脊柱炎、癲癇、肝硬化、慢性活動性肝炎、塵肺、高血壓(二期和三期)。乳腺癌、宮頸癌、肺癌、神經系統腫瘤、淋巴瘤、肝癌(新農合規定的重大疾病治療期內除外)、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規範藥物治療除外)、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細胞減少癥、甲狀腺功能低下癥、帕金森病、重癥肌無力。
13種重大疾病繼續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大病醫保和民政大病救助基金待遇:
兒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法氏四聯癥及兩種以上並發心臟病、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及終末期腎病。
各地可結合本轄區疾病譜變化情況,
對保障的疾病進行適當調整。
將實施“四重醫療保障”
(1)基本醫療保險:
慢性病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封頂線按參合地住院封頂線執行,補償比例按相應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比例執行。省、市、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以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
(2)重疾醫療保險:
慢性病門診和住院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範圍,起付線不高於3000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取消起付線;補償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以上。
(3)醫療救助:
慢性病門診和住院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補償後,合規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符合農村“兩戶”和失獨家庭計劃生育醫療救助政策的,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專項資金給予100%救助。
(4)醫療救助:
1,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外的醫療費用救助。因在各級定點公立醫療機構治療的慢性病,使用《貴州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和《貴州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使用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文號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地縣級政府給予專項醫療救助。目錄外藥品救助不設起付線,封頂線每人每年不低於2萬元。
2.自費醫療費用。慢性病治療醫療費用由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償,基本醫保目錄外醫療費用救助後自費醫療費用仍高。參保縣實行專項醫療救助,確保縣級以下(含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年度自付費用不超過1萬元,市級公立醫院不超過3000元,省級公立醫院不超過5000元。
貧困慢性病患者將納入簽約服務管理。
貴州將開展慢性病簽約服務管理,組織鄉鎮衛生院醫生或村醫為患有慢性病的農村貧困家庭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縣級醫院專科醫生和農村醫務人員組成家庭醫生團隊簽約,為患有慢性病的農村貧困家庭提供公共衛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詢、中醫藥幹預等綜合服務。
簽約醫生或醫生團隊將為建檔立卡的貧困農村慢性病患者制定個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按照管理規範安排面對面隨訪,詢問病情,檢查評估心率、血糖、血壓等基本健康指標,提供飲食、運動、心理等個性化健康指導。
先治療後“壹站式”結算
根據《方案》,我省將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對農村貧困人口先行賠付,落實各項保障和救助政策;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療救助通過同壹窗口、統壹信息平臺“壹站式”結算,切實降低貧困群眾就醫的經濟和時間成本。
為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及時了解健康扶貧政策並有效利用,我省將制定統壹的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健和醫療救助卡,於2017年底前發放到每壹位農村貧困人口手中,向村、戶、人宣傳健康扶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