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痰藥主要用於痰證。痰既是壹種病理產物,又是壹種致病因素,“隨氣升降,無處不在”,所以痰的癥狀有很多:比如痰阻肺所致的咳嗽、哮喘、痰;痰厥癲癇;痰濁清陽所致頭暈;痰擾亂心神的睡眠;肝風夾痰、風、驚;痰阻經絡,肢體麻木,半身不遂,口眼歪斜;痰火互結所致的瘰癧、腫痛;痰凝肌肉,陰疽關節等。都可以用化痰藥治療。止咳平喘藥用於外感和內傷引起的各種咳嗽和喘息。
應用本章藥物時,應根據不同的疾病和證候選擇不同的祛痰藥物和止咳平喘藥物。由於咳喘易咳出痰多,祛痰、鎮咳、平喘藥物常合並使用。而且要根據痰、咳、喘的不同病因進行配伍,做到治病求本,標本兼治:若為外感所致,則應配伍藥物,以解表祛邪;火熱引起者,宜配清熱瀉火火藥;內冷者,配溫裏散寒藥;應該給那些徒勞無功的人補藥。此外,如癲癇、驚厥、頭暈、昏迷等,應配合平肝、開竅、鎮靜類藥物平衡;對於痰核、瘰癧、腫瘤患者,與軟堅散結品配伍;陰疽者,與溫陽散結藥同用。治療痰證,應區分不同的痰證選擇不同的祛痰藥物,並根據痰的病因進行治療。“脾為痰之源”,而脾虛則導致濕痰積聚而非津液正常化,故常與健脾燥濕藥配伍,標本兼治。由於痰易阻滯行氣,“氣滯則痰凝,行氣則痰消”,故常與調氣藥同用,以加強化痰之效。
壹些溫燥性較強的刺激性祛痰藥,如有出血傾向,如痰中帶血,應慎用;當麻疹出現初顯邪氣的咳嗽時,不宜單獨服用止咳藥,而應先緩解、清除癥狀,以免因邪氣附著而導致哮喘持續,影響麻疹的傳播,特別是對收斂、溫燥的藥物。
根據性質、功能和臨床應用的不同,祛痰、鎮咳、平喘藥物可分為三類:溫化寒痰藥、清解熱痰藥和止咳平喘藥。
現代藥理研究證明,化痰止咳平喘類藥物壹般具有祛痰、鎮咳、平喘、抗菌、抗病毒、抗炎、利尿等作用,部分藥物還具有鎮靜、鎮痛、解痙、改善血液循環、調節免疫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