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農業部3號文件公布的禁用藥物有:類固醇激素(性激素、促性腺激素、促蛋白合成類固醇)、催眠鎮靜劑(地西泮、美沙酮、氟哌利多)、腎上腺素能藥物(異丙腎上腺素、多巴胺、β-腎上腺素能激動劑-鹽酸克倫特羅)、毒鼠強(死鼠、424)。2005年,農業部公布560號文,金剛烷胺、阿昔洛韋、嗎啉胍、利巴韋林也禁止動物使用。出口禽類產品中不允許使用的抗生素有幾種,如氯黴素、慶大黴素、甲碸黴素、金黴素、阿維菌素、土黴素、四環素等。,都是因為抗生素的致癌成分而間接對人體有害。還有壹些要求在屠宰前14天停止使用青黴素和鏈黴素;恩諾沙星和泰樂菌素要求宰前5天停用;屠宰前3天要求停用鹽黴素和秋立靈。
為了人類的安全,每個農民都應該謹慎使用抗生素。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農業出版社《西藏農牧業科技發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