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卡因水解產生的對氨基苯甲酸能拮抗磺胺類藥物的抗菌作用,故禁止與磺胺類藥物合用。
乙酰水楊酸應盡量避免與糖皮質激素合用,可能加重出血;與氨茶堿或碳酸氫鈉等其他堿性藥物合用會降低本品的療效。
氨茶堿註射液不適合配伍,因為在壹定濃度下遇到酸性藥物會沈澱出來。
胃蛋白酶不應與堿性藥物配伍。
乳糖酶應與鉍、鞣酸、活性炭、酊劑合用,因為這些制劑對乳酸桿菌有抑制、吸附或殺滅作用。
蓖麻油不適合毒殺磷、苯等脂溶性毒物,因為它能增加脂溶性毒物的吸收。
鞣酸不宜與胰酶、胃蛋白酶、乳糖酶同服,因為這些蛋白質與鞣酸結合後失去活性;鞣酸可沈澱硫酸亞鐵、氨基比林和洋地黃,阻礙吸收,影響療效。
鐵劑如硫酸亞鐵可與四環素類藥物形成復合物,相互幹擾吸收
青黴素與四環素類和磺胺類藥物合用是典型的藥理配伍禁忌。青黴素不應與紅黴素、萬古黴素、氯丙嗪、去甲腎上腺素、碳酸氫鈉等合用。同時,以免降低滴定度而產生渾濁或沈澱。
硫酸鏈黴素不應與其他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合用,以免增加毒性。
硫酸慶大黴素不應與兩性黴素B、肝素鈉、鄰氯青黴素等合用。,因為它會導致產品溶液沈澱。
硫酸卡那黴素不宜與堿性藥物配伍,因為可增加毒性作用。
磺胺鈉鹽不能和酸性藥物壹起使用,壹起使用會產生沈澱。
諾氟沙星(諾氟沙星)不宜與氯黴素、利福平、呋喃妥因合用。氯黴素和利福平能拮抗諾氟沙星的作用;呋喃它丁能對抗諾氟沙星在尿道的抗菌作用,所以是壹種配伍禁忌。
隨著我國畜牧業的發展,臨床藥物的聯合應用,特別是飼料和輸液中添加的藥物越來越多,往往會出現配伍禁忌的問題。我們必須時刻註意積累配伍方法的經驗,以進壹步提高臨床用藥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