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幹洗店關門,洗衣卡打水漂。
“500元的洗衣卡只花了100元,幹洗店老板卻想關門跑路。”今年2月21日,寧波海曙工商分局12315接到張女士的投訴。2004年,張女士在聯豐梨園北路壹家幹洗店花500元辦了壹張洗衣卡。沒想到幹洗店老板想關門走人,只花了100元。其間,張女士多次與店家交涉,但始終未能得到老板的明確答復。春節過後,店門口貼出了轉租通知。壹怒之下,張女士聯系了壹大群和她情況相同的消費者,集體向工商部門求助。經過海曙12315工作人員的多次尋找,終於和店家取得了聯系。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店老板退還了消費者未消費的洗衣卡余額。
點評:目前這種預付服務費或押金後,當事人突然關門或消失的情況時有發生。根據相關規定,在決定停業前,當事人應當主動告知相關公眾,並結清相關債務。工商部門在辦理註銷手續時,也要求其履行公告和清算義務。消費者在預付相關費用前,壹定要了解對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和信用狀況,同時要通過合同明確約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案例2
用餐過程中受傷的商家應該賠償。
8月1日,消費者吳某帶著8歲的兒子來到寧波江東區的壹家小吃城。走出小吃城大門時,來回擺動的彈簧門不小心夾住了兒子的腳,頓時鮮血淋漓,光醫藥費和營養費就花了1000多元。江東12315工作人員調查後認為,小吃城的彈簧門確實存在安全隱患,沒有安全警示,小吃城應承擔主要責任。最終,小吃城同意壹次性賠償吳某醫藥費和差旅費770元。
點評: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務。小吃城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彈簧門未向消費者作出明確警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應當承擔責任。
案例3
房產中介食言,擅自提高車庫價格。
2005年3月9日,高小姐等30多名業主聯名向江北12315投訴,稱某房地產公司將某小區的露天車庫從原來承諾的每平方米600至900元提高到1200元。2004年7月,高小姐在小區售樓處買房時,售樓小姐告訴她,車庫面積單價小於5平方米600元,大於5平方米900元。但今年2月交房前,她被告知車庫價格為1200元每平米。幾經交涉,主任以沒有書面協議為由拒絕了高小姐。無奈之下,高小姐聯系了200多名業主,共同維權。經江北12315工作人員多次協商調解,房地產公司最終同意車庫每平方米900元的價格。
點評:作為住宅建築的附屬產品,車庫的價格應該和房子壹樣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地產公司只口頭承諾而不在合同中明確的做法,本身就為日後隨意漲價埋下了伏筆。雖然是口頭承諾,似乎沒有證據可循,但根據200多名業主的聯名簽名,可以認定其承諾的客觀存在。在此提醒消費者,任何承諾壹定要保留在書面協議中,否則會給以後的維權帶來很大麻煩。
案例4
摻有大米的塑料顆粒
2005年3月7日,消費者向江北12315投訴,稱其在某超市購買的大米在淘洗和食用過程中發現摻有白色塑料顆粒。江北12315工作人員立即與消費者取得聯系,隨機抓了幾把大米淘洗。果然在淘洗中發現了白色的塑料顆粒,肉眼難以分辨。經核實,該大米為寧波某糧油公司2005年2月20日生產的“金穗特A晚稈大米”。超市購買150包,全部售罄。12315通過媒體曝光此事並聯系消費者。經過協調,最終每位消費者拿到了800元。
點評:食品安全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關註。12315壹直高度重視公民對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消費者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時,請及時撥打12315、12315電話,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案例5
商家規定:退機價格不得低於原機。
寧波市民郭先生於2004年6月5438+2月購買了壹部手機。用了幾個月,出現了很多質量問題。在手機維修站多次維修後,仍然無法正常使用。根據三包,符合更換條件。但因為這部手機已經停產,維修點提出更換為另壹部價值1710元的手機。郭先生認為自己的手機價值是2510元,現在改成1710元不合理。經寧波12315工作人員調解,經營者同意退貨,退還郭先生現金2510元。
點評:在三包有效期內,手機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手機。沒有同型號同規格手機的,經營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退貨,並壹次性退還貨款。
案例6
在超市購物被認為是小偷
四川打工妹鄭小姐在寧波鄞州區壹家超市購物,期間壹個小包裏的手機震動了壹下。鄭小姐打開錢包,看到是壹條無聊的廣告短信,馬上抽出錢包。沒想到,超市女服務員看到後,大聲喊著鄭小姐偷了東西,並打開錢包翻了個遍,把裏面的東西都倒了,最後也沒發現什麽“贓物”。鄭小姐認為自己的人身權利受到了侵犯,於是向12315求助。在鄞州12315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超市負責人和女服務員向鄭小姐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600元。
點評: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現在壹些商場的營業員、保安采取搜包、搜身、毆打等行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必須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案例7
酒店拒絕賠償乘客被盜的財物。
8月18日,馬小姐入住奉化某酒店。第二天醒來,她發現自己的手機、現金等財物被盜,總價值6800元。酒店拒絕賠償,因為無法證明被盜財物的數額。經風華12315工作人員調解,酒店承諾先賠償500元,待公安部門破案後再與馬小姐協商破案。
點評:如果酒店未盡到提醒義務,旅客的財產損失由酒店負責。但由於被盜財物的數額無法確定,壹旦發生糾紛,會給消費者維權帶來麻煩。12315特別提醒,壹方面,酒店要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住宿環境,並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提醒消費者,另壹方面,消費者在入住酒店時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將貴重物品交由酒店保管。
案例8
花錢買“高”卻不加價。
今年6月以來,寧波海曙12315不斷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花費數萬元的增高產品,食用後未見療效。12315的工作人員調查後發現,消費者購買的是某生物科技公司宣傳的“長高樂”等增高產品,印制的宣傳資料和產品包裝上註明:“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所承擔的國家重點研究項目……”但該產品只有普通食品的批準文號,既不是保健食品,也不是藥品,不可能有任何增高效果。當地工商部門對其虛假宣傳進行處罰,責令全額退款給消費者。
點評:消費者不要輕信那些增高、治近視、嚴重祛疤、減肥、改善或治療效果的產品。購買時仔細查看產品包裝上的相關說明和批準證書,謹慎對待“坐診專家”的診斷。不要迷信“專家”的偏方。為了維權,要註意保留其宣傳效果的文字資料。
案例9
網購遇到假貨。
今年11年初,杭州壹消費者向寧波12315投訴,稱其通過網絡從余姚壹鞋服經營部購買的耐克運動鞋為假冒。余姚12315工作人員經過多方尋找,終於找到了“營業部”,發現“營業部”壹樓的車庫門緊閉,二樓有四個人正在“阿裏巴巴”網站上發布鞋服供貨信息。經初步調查,當事人範某從今年5月起,在無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雇人在阿裏巴巴網站上發布鞋服供應信息。案發時,他已將價值1.25萬元的假冒運動鞋、運動服銷往全國各地。
點評:網購要註意以下幾點:1。確認供應商的經營資質,選擇更好的網上供應商。2.註意索要購買憑證,以便日後維權。3.網友之間的交易需要謹慎,此類消費不受《消法》保護。
案例10
收割機有缺陷,廠家拒收。
9月22日,鄞州12315接到25名收割機農民投訴,稱其從臺州路橋某機械公司購買了25臺聯合收割機,總價1075000元。使用後,他們發現發動機功率不足。與商家多次交涉後,對方壹直拒絕承擔相應責任。事後,鄞州12315聯合區消協、區農機站、鎮政府和農民代表前往臺州路橋處理糾紛。在當地12315的配合下,生產企業最終將25臺收割機全部更換為新動力,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
點評:農民購買和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其合法權益也受《消法》保護。農資經營者應當如實宣傳其有效性,保證其銷售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宣傳假冒偽劣農資。壹旦給農民造成損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提醒農村消費者在生產和消費中註意保存相關證據,當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裏有三種有效的方法:
第壹,每周慢跑三到四次,每次30分鐘,效果和最強效的精神藥物壹樣。
每周慢跑三到四次,每次30分鐘。很多精神科醫生和心理醫生都規定病人早上來找我。
跑過步的人都知道,我們在慢跑的時候,腦袋是空的,跑完步,精神明顯振作了很多。
因為當運動達到壹定的量和規律時,大腦會分泌多巴胺和內啡肽,它們屬於人體的快樂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