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做法與中央精神背道而馳。在65438年6月22日舉行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宣傳部副部長覓風強調:“春節臨近,人們開始返鄉。對不同風險區域的返鄉人員,各地要分類別、分區域精準落實防控措施,防止政策執行簡單化、壹刀切,防止層層加碼。”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副司長、壹級巡視員毛德誌在談到農村疫情防控時也指出,“在具體工作中要註意精準的‘溫度’,防止簡單粗暴的方式。
應該說,這些基層幹部的出發點是好的,他們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他們的處事方式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更重要的是,這些問題的出現凸顯了當地防疫的政策困境。
模糊、沖突、多變的防疫政策違背了政策平等對待的基本原則,難以服眾,形成了令人費解、無所適從的“政策迷宮”。
壹方面,疫情防控政策的名稱與現實存在壹定程度的偏差。網上查詢和實際執行往往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政策,上級規定的和基層執行的有明顯區別。比如省市兩級政府白紙黑字明確規定,縣鄉村實施的具體政策措施五花八門,讓海歸們進退兩難。
另壹方面,目的地政府的防疫政策不斷變化,對風險等級、人群類別、隔離要求的判斷標準不壹、解釋不壹,使歸國人員陷入兩難的政策迷宮。以鄭州為例,各區的防疫政策不壹樣,同樣壹個海歸,可能因為他回的市轄區不同,面臨完全不同的防疫要求。
同時,上下級對防疫政策的不同解讀,也使得形式主義防疫現象卷土重來。比如有的回歸者團聚多日,卻被社區工作人員要求在家隔離或集中。這種委婉的政策執行,然而只是完成上級任務要求的壹種形式主義,也與防疫的真正目的漸行漸遠。
疫情防控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誰出問題誰負責。在這種高壓問責下,地方政府的理性選擇是防止疫情在本地發生。所以,我們在批評基層政府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同時,也不妨督促上級政府部門做點什麽。
首先,我們需要少壹些浮誇的因地制宜的措施,多壹些實際的平等對待。現行的“壹刀切”政策意味著,只要是返鄉農民工,無壹例外都要嚴格控制。但防疫政策真正需要的是另壹種“壹刀切”,即根據各種實際情況做出清晰透明判斷的政策。比如,中央可以明確不同風險等級的地方防疫政策的上限和範圍,各地可以在此基礎上執行或放寬,但不能隨意加碼或變相加碼。
這意味著,風險等級、行進軌跡、核酸檢測等方面的規定和解釋應該在全國範圍內統壹,不應該留有太大的解釋空間。比如海歸出發地的風險等級不應該擴大,而應該按照某壹級別的管轄範圍(比如街道、鄉鎮、縣城或者地級市)來規定,並且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得到普遍認可。
再比如,如果旅行代碼標有星號,就不應該壹刀切地認為是中高風險,而應該明確基於衛生代碼。出行規範往往直接用星號標註北京、上海等直轄市的整個城市,給很多人的出行帶來不便。考慮到行政級別和管轄範圍,工信部等部門可以考慮用面積較小的區縣或街道進行標註,方便流入地政府核查。
與其讓地方政府“壹刀切”,不如讓中央政府“壹刀切”。這樣的“壹刀切”,就像壹個“政策計算器”,可以根據輸入的參數自動輸出要實施的政策。給定特定區域的風險等級、旅行軌跡、核酸檢測等主要因素的組合,每個人都可以清楚地了解需要遵循哪些防疫政策。這樣,防疫政策的可預見性和透明度將顯著增強,由政策模糊和沖突引起的糾紛、矛盾和問題將得到解決。
同時,目前各地沒有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進行必要的合法性審查,沒有明確嚴格執行防疫政策的最終解釋權。在壹些地區,違反政策法規,地方政府實際上並不承擔責任,但要求群眾企業配合。長此以往,違反規則的人無罪,遵守規則的人負責,那麽遵守規則的人會越來越少,規則的正當性也就喪失了。
要建立對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法性的審查機制,對違背中央精神、國務院政策和上級要求的政策措施,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提供合理、確鑿的說明。同時,大眾企業也應該有監督和向上反映的權利和渠道,通過政策反饋促進政策整改和優化。
經過兩年的疫情防控,我們對新冠肺炎的認識越來越深入,防疫政策也應該更加理性、科學、有據可循。我們期待更科學、更合理、更清晰的“壹刀切”,而不是層層加碼、亂象叢生的“壹刀切”。摒棄人們唾棄的“壹刀切”政策,追求我們所期待的“壹刀切”政策,或許是防疫政策走出困境的道路選擇。
最後,疫情防控也體現了各地的包容性和開放性,以及對疫情防控形勢的能力和信心。像仇人壹樣追截返鄉的親人,不是熱情的打招呼,而是冷著臉,這顯然是不可接受的。過度防疫會傷害返鄉人員的思鄉之情,也不利於吸引人員返鄉創業,促進未來鄉村振興繁榮。
另壹方面,如果我們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的科學防疫,歡迎並善待歸國人員,那麽我們將借助疫情防控贏得民心,獲得贊譽,這無異於為自己打造了壹個招賢納士、招商引資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