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引起腹痛的疾病有很多,所以最重要的是盡快確定腹痛的原因。當遇到腹痛患者時,治療或處理的原則應遵循以下幾個方面。
1.急性腹痛患者應根據性質、部位、持續時間、放射痛等特點,結合伴隨癥狀及腹部體檢結果,作出初步診斷。
2.根據初步診斷結果,應及時進行必要的檢測或特殊檢查。如三項常規檢查,血、尿澱粉酶,肝腎功能,腹部或下腹部b超檢查(包括泌尿系統和盆腔),腹部平片和胸片,必要時做CT或MRI檢查;老年人還要做心電圖等檢查,及時明確診斷。
3.對於急性腹痛患者,還應隨時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和生命體征,包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和尿量的變化。
4.急性腹痛患者在確診前不宜給予強效鎮痛藥,更不要給予嗎啡或哌替啶等麻醉性鎮痛藥,以免掩蓋病情或延誤診斷。只有初步確診後,才能使用鎮痛或解痙藥物減輕患者的痛苦。
5.已經證實腹痛是胃腸穿孔引起的,所以要禁食,補充能量和電解質,及時應用廣譜抗生素,為及時手術治療打好基礎。
6.如果急性腹痛是由於肝或脾破裂(如肝癌結節破裂或腹部外傷引起的肝脾破裂等。),腹腔內常可抽出大量血性液體,患者常伴有失血性休克。此時除應用鎮痛藥外,還應積極補充血容量等抗休克治療,為手術治療創造有利條件。
7.腹痛是由急性腸梗阻、腸缺血或腸壞死或急性胰腺炎引起的,應禁食並用鼻胃管進行胃腸減壓,然後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8.明確腹痛是膽結石或尿路結石引起的,可給予解痙藥物。膽總管結石患者可用哌替啶(杜冷丁)治療。
9.育齡期女性出現急性腹痛,尤其是中下腹劇烈疼痛者,應詢問絕經史,及時做盆腔b超檢查,確定是否有宮外孕、卵巢囊腫蒂扭轉等疾病。
10.急性腹痛患者,雖然各項檢查無法確診,但在生命體征仍平穩的情況下,仍可在積極支持治療的同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果在觀察期間癥狀加重,如懷疑患者有內臟出血、腸壞死、中空器官穿孔或彌漫性腹膜炎,應及時剖腹手術,挽救患者生命。
11.因為引起慢性腹痛的原因很多,所以對於每壹個慢性腹痛患者,都要根據腹痛的特點、規律、疼痛部位進行初步診斷。很多情況下需要排除相關疾病,做出腹痛的病因診斷。但為了減輕患者的腹痛,在明確診斷前,可使用鎮靜劑、解痙劑或全身鎮痛藥,但不應給予哌替啶(杜冷丁)等強鎮痛藥。壹般來說,空腔臟器病變引起的腹痛,往往可以通過應用抗膽堿能藥物(如阿托品、丁溴東莨菪堿)來緩解;但實質器官引起的腹痛往往需要鎮痛藥物(如布津或曲馬多)來緩解疼痛。因此,根據應用解痙藥物或鎮痛藥後腹痛的緩解情況,可以初步判斷患者是否有中空器官或實性器官病變的可能性較大。然後,選擇相關檢查輔助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