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待
(1)吸汞者可酌情給予3 ~ 6個月的復查觀察,進行排汞治療。
②慢性汞中毒患者應進行排汞治療:①二巰基丙烷鈉,小劑量(0.1.25 g/d)間斷給藥,隔日給藥不良反應少,3次為壹療程。當每日尿汞水平為正常值的3倍時,可停藥。②二巰基丁二酸鈉,尿汞高者0.5 ~ 1g/d,尿汞低者0.25 ~ 0.5g/d,停藥1 ~ 2d。本品不宜靜脈滴註和肌肉註射,因靜脈滴註遇空氣易氧化變質,肌肉註射可引起無菌性膿腫,故采用緩慢靜脈註射(5 ~ 10 min)。使用前給予生理鹽水或用在10%葡萄糖註射液中。
③對癥治療:①脫汞後可出現明顯的肢體疼痛、厭食、乏力。針對人體必需元素的流失,可酌情補充,施爾康每日2 ~ 3粒;②針對神經衰弱綜合征和植物神經障礙,給予鎮靜催眠藥和調節植物神經功能的藥物;③對汞性腦病患者進行改善腦代謝、促進神經細胞恢復的藥物治療,如胞苷二磷酸膽堿、乙酰谷氨酰胺、三磷酸腺苷、細胞色素C、輔酶a等。或者其他對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