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耳聾的因素有四個:(1)先天因素。遺傳原因,母親孕期患風疹,服用藥物等。
(2)後天因素。由產傷、難產、新生兒缺氧、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小於1500g)、嬰兒腦膜炎、腦炎、面部畸形等引起。
(3)藥物因素。常見的藥物有慶大黴素、鏈黴素、新黴素。
無論是什麽原因導致的聽力障礙,孩子都會失去音感,學不會發音,學不會語言,變成啞巴。
正常情況下,20周大的孩子對聲音有反應;1~3個月能區分不同音素;10個月可以學習發音;1歲時,會叫“爸爸,媽媽”;2歲,能說兩個字的句子,比如“我的”。可見,聽的功能對言語功能的啟發和誘導作用是非常大的。此外,嬰兒還會看別人的嘴模仿發音。如果寶寶對外界聲音反應不正常,沒有被巨響驚醒,或者學說話比較慢,就要盡早檢查治療。
據不完全統計,聾啞學校約75%的聾啞兒童是由於使用致聾藥物所致,其聽力恢復普遍困難。
(4)耳部疾病。中耳炎多見於兒童期,如不及時治療,聽力會受損。如果鼓膜穿孔較大,可采用鼓室成形術和鼓室成形術重建或恢復聽力。
內耳耳蝸被麻疹和風疹破壞,最終導致耳聾。這種耳聾損害的是內耳柯蒂氏器中與聽覺有關的毛細胞,壹旦受損,聽覺細胞的功能就無法恢復。高頻聽力最先受損,受損率為10%~20%。由於內耳聽力下降的癥狀不明顯,往往不能引起患者的重視,最終導致耳聾。
聾兒應該盡早接受治療。有些聽力殘留的孩子可以嘗試佩戴助聽器,配合適當的聽力和語言訓練,有望獲得壹些交談技巧。
全聾,即骨傳導聽力損失超過100分貝,患者通過安裝人工耳蝸,可以期待重返聲音的世界。目前,國際上多通道程控人工耳蝸已使部分耳聾患者能夠獨立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