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語和漢語標準壹級詞(常用詞)。表意文字,其甲骨文像壹個向上的口形,在上半部有意義,所以常用來指讀音。本義是口,引申為容器向外通過的部位,進出的地方等等。口也是偏旁詞。
“扣”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作為部首,這是《說文》的部首。現代漢語詞典仍有“口”的部分。與“口”有關的漢字,大多出自“口”,如吻、吃、喝、唱。“口”有時可作為無聲符號,如扣、叩。口+力=加,加減,口+口=背,背,口+十=葉,葉,口+金=聽,聽,說,口+八=只有壹個,口+木=杏,杏,口+門=詢問,問候,等等。
口訣和六書都是象形字,像人口的形狀。甲骨文和金文寫的“口”字看起來像是人的嘴是張開的。篆書與青銅器銘文略有相似,但字形上下拉長。在隸書和楷書中,用直的方折代替小篆的弧筆圓折,不像嘴的形狀。它的本義是指嘴。青銅器銘文中的“寇”字是作為氏族文字使用的。在古代漢字中,“口”壹般用兩筆書寫,但在漢代可能已用三筆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