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建築實體質量存在缺陷,特別是道路結構質量存在缺陷時,施工單位不得自行處理,而應記錄缺陷情況,提出處理方法,報監理單位認可後再進行處理。對於較大的質量問題,監理公司會通過業主向設計單位和質監站反映。
(2)質量驗證:
監理公司將根據現行標準、規範和合同質量目標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證,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返工整改,達到要求。
(3)行業信息: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認真研究工程特點,根據驗評標準正確劃分分項工程,避免驗評資料出現重大返工。
辦公室數據必須與項目實際進度壹致,辦公室數據不得補充。當行業內的數據滯後時,監理公司的過程質量管理就無法正常進行,從而阻礙工程的正常施工。請建設單位予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