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主要的運動形式是肌肉有節奏的收縮和放松。上肢可握拳、懸臂、擡肩,使整個上肢肌肉收縮,然後放松。下肢可使踝關節屈曲,股四頭肌收縮,使整個下肢發力,然後放松,逐漸進行。前期不要做關節運動。
2.中期:此時局部腫痛消失,骨折端因已有韌性而愈合,骨痂逐漸增多,相對穩定。在夾板的保護下,不易移位。除繼續肌肉收縮運動外,進行壹些主動的關節屈伸活動,逐漸增加壹個到多個關節。下肢患者可以在床上行走,受傷的肢體逐漸負重。
3.晚期:骨折臨床愈合或除固定外已取出。患者可以做壹些力所能及的輕活,讓各個關節得到充分的鍛煉。下肢患者可在拐杖的保護下逐漸負重行走,直至骨折牢固愈合。
應盡可能避免不利於骨折愈合的活動。如肱骨外髁頸骨折外展、肱骨幹骨折內收、肩關節旋轉、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肘關節伸直、屈肘屈曲、前臂骨折旋轉等應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