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首先要遵循“根據身體狀況和經濟情況治療”的原則。治療必須根據患者的身體狀況。如果身體允許,可以爭取治療。
肺癌的治療要根據肺癌的形態、部位、病理類型、身體狀況、基因突變等情況。
首先是形狀和位置。如果是中央型肺癌且病竈集中,除全身化療外,還可采用不同程度的定位放療。如果足夠小,可以用伽瑪刀等更精準的治療方法。
其次是病理類型,例如在非小細胞肺癌中,腺癌的化療效果會低於鱗狀細胞癌,而IRI sha等靶向藥物對腺癌的有效率會因為鱗狀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對特羅凱的臨床效果更好,雖然臨床數據並不支持這壹點。
基因突變直接決定了是否可以使用最先進的藥物,如易瑞沙、特羅凱和克唑替尼。
當然,這壹切的治療都要由患者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的經濟狀況來決定。
以上都是籠統的,具體方案要和醫生壹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