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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期派駐外地,福州辦的醫保可以在當地使用嗎?
長期駐外工作的人員和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必須由向醫保中心辦理長期駐外或異地安置登記手續,填寫《福州市參保人員長期駐外或異地安置申請表》方可;這個可以由本人辦理,或者通過單位協助辦理。
醫療費用的結算按福州市醫保中心《關於做好福州市參保人員異地醫療管理的通知》(榕醫保[2003]016號)辦理。
申請異地安置必須由單位或本人向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安置登記手續,填寫《福州市參保人員長期駐外或異地安置申請表》。安置在省內的,可辦理《福建省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卡》就診、結算醫療費。安置在省外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到醫保中心辦理結算。
此外,符合異地就醫情況的醫保報銷,按福州市勞動局、衛生局、財政局《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就醫管理暫行辦法》(榕醫保[2001]108號)執行。
2.參保人員轉外地就醫,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生病了,在外地就醫,本地辦理的醫保卡還可以用嗎?只要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就算在外地就醫,同樣能得到醫療的保障。
參保人員病情經定點的省級綜合性醫院或市級以上專科醫院專家會診確認需要轉外地醫院治療的,報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批準後,其在異地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上述在本市就醫規定支付標準的80%支付。醫療費用直接到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結算。
辦理結算時應提供:
1、福州市社會保障卡;
2、費用單據、清單(蓋醫院公章或收費章);
3、住院長、短醫囑單及出院小結(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
4、住院核對表;
5、轉診轉院審批表。
3.長期在外,怎麽辦理醫保?
戶籍在本市的城鎮居民長期在外地居住,可以在戶籍所在社區登記參保,並及時辦理異地安置手續,選擇當地壹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其在居住地患病,應在其醫療機構就診。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直接到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結算。
辦理結算時應提供:
1、《福州市社會保障卡》;
2、費用單據、清單(蓋醫院公章或收費章);
3、住院長、短醫囑單及出院小結(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門診大病病歷;
4、住院核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