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性規定承擔人事考試工作,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逐步拓展人才評價領域,開展社會化考試服務、人才測評業務。其主要職責為:
1、承擔全省國家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和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試(核)工作;
2、開展社會化考試(人才測評)服務工作;
3、負責各類人事考試結果的公布和統計分析;
4、組織編印考試參考資料,培訓考務人員;
5、開展人事考試科研和試題庫的開發、建設工作;
6、提供考試信息咨詢和技術服務;
7、受委托,指導各市、縣和省直有關單位人事考試工作;
8、承辦人事廳交辦和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