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消費者知道壹般藥品在有效期後3個月內不會去專櫃,並且出現藥品短缺的情況下,對於療程在有效期內的藥品,即使離有效期1個月。
法律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第壹百六十二條企業應當定期對陳列、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拆方藥品、易腐爛變質、有效期短、保存時間長的藥品和中藥飲片。發現有質量疑點的藥品應及時退櫃、停售,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確認和處理,並保存相關記錄。
第壹百六十三條企業應當對藥品的有效期進行跟蹤管理,防止臨近有效期的藥品銷售後可能過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