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按照壹定順序排列:
1、按處方需要排列。
2、按藥劑組成排列。
3、按入藥部位排列。
4、按抗藥物性味功能排列。
5、按需要特殊保存的藥物特殊排列。
擺放建議:
相似的不要放壹起,例如獨活與當歸、三棱與澤瀉、知母與玉竹等……容易患味的不要放壹起,容易汙染的不要放壹起,有十八反十九畏的兩種不要放壹起,相同功效的放相鄰,方便執藥,質量重的放最低,少用的放最高,質量輕的放高處,容易返潮的不要放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