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具體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期未滿的;
5.正在就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正在就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不能報考本科學歷,其他情況以此類推);
6.依法不得聘用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