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具有高等院校中醫藥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衛生機構試用期壹年的人員,可申請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考試。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院校中醫專業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取得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專業學位並在醫療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的人員,可以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考試。
考試形式:
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實踐技能考試和綜合筆試。實踐技能考試分為三站考試,分別是病例考試、基礎損傷與體檢考試、臨床答辯考試。每個考生必須在同壹個考點接受測試。
綜合筆試體檢標準化,全部采用客觀選擇題,包括A1題、A2題、B1題。A1型為單句最優選擇題,A2型為案例總結最優選擇題,B1型為標準兼容。
中醫資格證書的分類和註冊程序:
1,等級分類:
(1)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個級別。不同的是,執業助理醫師的執業範圍受到壹定的限制,只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是,在鄉鎮醫療保健機構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全科醫療活動。
(2)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三類。民族醫藥專業中,有藏醫、蒙醫、維吾爾醫三個民族醫藥專業。
2.註冊程序:
擬在醫療保健機構執業的中醫,應當向批準本機構執業的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申請註冊。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後兩年內未註冊的,還應當提交具有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的機構接受過3至6個月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