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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怎麽起的作用,為什麽壹種藥可用在多個藥方裏治不同的病

盡管中藥材大都取自“自然界”,有些也可以直接藥用,但這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中藥”,我們稱之為“中藥”的,也不是可以籠統而言的,首先,是指經過炮制的各類飲片。炮制的作用,除了清除雜質,便於制劑和服用外,更重要的是消除或減低藥物的毒性和副作用,改變藥物的性能,加強療效。以地黃為例,生地黃清熱涼血,經用酒蒸曬成熟地黃之後,就具有溫性而滋腎補血的功效。炮制總分為水制、火制、水火合制等。水制有洗、漂、泡、漬、水飛等;火制有煆、炮、煨、炒、烘、焙、炙等;水火合制有蒸、煮、淬等。而每壹種方法中又細含若幹種具體方法,其內涵是極其豐富的。而這些炮制方法,現在已成為我們國寶級的機密。其次,中藥是指按照四氣五味、君臣佐使等特性與法則配比而成的方劑藥物,而不是隨心所欲的雜合物,然後根據需要,或湯、或丸、或散、或膏……由此可見,“中藥”與“天然藥物”,既不可混為壹談,又不可相互取代。 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藥性特點,有選擇地將兩味以上藥物配合同用。、疾病的發生和發展往往是錯綜復雜、瞬息萬變的,常表現為虛實並見、寒熱錯雜、數病相兼,故單用壹藥是難以兼顧各方的。所以臨床往往需要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藥物。藥物配合使用,藥與藥之間會發生某些相互作用,如有的能增強或降低原有藥效,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副作用,有的則能產生或增強毒副反應。因此,在使用兩味以上藥物時,必須有所選擇,這就提出了藥物配伍關系問題。前人把單味藥的應用同藥與藥之間的配伍關系稱為藥物為“七情”,“七情”之中,除單行者外,其余六個方面都是講配伍關系。現分述如下: (壹)單行:即不需配伍,單用壹味藥即可治愈疾病,稱為單行。如清金散就是單用壹味黃芩,治肺熱咳血的病證。(二)相須:即將性能功效相類似的藥物配合應用,以增強原有療效。如石膏與知母配合,能明顯增強清熱瀉火的治療效果;大黃與芒硝配合,能明顯增強攻下瀉熱的治療效果;全蠍、蜈蚣同用,能明顯增強止痙定搐的作用。(三)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性,或性能功效雖然不相同,但是治療目的壹致的藥物配合應用,而以壹種藥為主,加壹種藥為輔,能提高主藥療效。如補氣利水的黃芪與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時,茯苓能提高黃芪補氣利水的治療效果。(四)相畏:即壹種藥物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能被另壹種藥物減輕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減輕或消除,所以說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五)相殺:即壹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壹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減輕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說生姜殺生半夏和生南星。由此可知,相畏、相殺實際上是同壹配伍關系的兩種提法,是藥物間相互對待而言的。(六)相惡:即兩藥合用,壹種藥物能使另壹種藥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喪失。如人參惡萊菔子,因萊菔子能削弱人參的補氣作用。(七)相反:即兩種藥物合用,能產生或增強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幹藥物。上述除單行外的六個方面,其變化關系可以概括為四項,即在配伍應用的情況下:①有些藥物因產生協同作用而增進療效,是臨床用藥時要充分利用的;②有些藥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藥時應加以註意;③有些藥物則由於相互作用,而能減輕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應用毒性藥或烈性藥時必須考慮選用;④壹些藥物因相互作用而產生或增強毒副作用,屬於配伍禁忌,原則上應避免配用。基於上述,可知從單味藥到配伍應用,是通過很長的實踐與認識過程逐漸積累豐富起來的。藥物的配伍應用是中醫用藥的主要形式。藥物按壹定法度加以組合,並確定壹定的分量比例,制成適當劑型,即為方劑。方劑是藥物配伍的發展,也是藥物配伍應用的較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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