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種類如下:
1,壹級保護野生藥材種: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2.二級保護野生藥用物種:鹿茸(馬鹿)、甘草、麝香、蟾酥;黃連、黃柏、哈蟆油、蛤蚧、穿山甲、厚樸和杜仲;白花蛇、烏梢蛇、白花蛇、人參、熊膽、血竭;
3.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種類:紫草、阿魏、防風、山茱萸、豬苓、肉蓯蓉;川貝、川貝、五味子、胡黃連、黃芩、連翹、石斛;牡荊、訶子、刺五加、秦艽、遠誌和天冬;龍膽、阿莎麗、羌活。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的獵捕和狩獵管理如下:
1,禁止獵捕壹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獵捕、收購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進行;
2.采獵者必須持有采藥許可證,如需采伐或狩獵,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或狩獵許可證;
3.在禁獵期或者禁獵區內,不得獵捕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不得使用禁用工具獵捕;
4.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品種屬於國家計劃管理的品種,由中國藥材公司統壹管理,其余品種由生產縣藥材公司或其他單位按計劃收購。
綜上所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名錄由國家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野生動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除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名錄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並抄報國家醫藥管理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
《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第四條
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分為三級:
壹類:瀕臨滅絕的珍稀野生藥用物種;
ⅱ級:分布面積減少、資源枯竭的重要野生藥材物種;
三級:資源嚴重減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藥用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