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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支持醫療的增值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 (壹)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3第壹條第(七)項。

(二)2065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由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醫療服務指導價(包括政府指導價和供需雙方按規定協商確定的價格)。提供列入國家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的服務,可適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第壹條第(七)項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

(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生產和使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其自產自用制劑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

(四)血站向醫療機構供應的臨床用血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血站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64號)。

(五)衛生防疫站調撥或發放的、由政府負擔的免費疫苗不征收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衛生防疫站配置生物制品和醫療器械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191號)。

支持醫療行業企業科研的增值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 (壹)納稅人提供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

(2)對符合條件的境內R&D機構和境外R&D中心采購的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執行期限為2019 1至2020 12 31,具體為境內R&D機構和境外R&D中心符合退稅條件的次月起。

政策依據: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R&D事業單位購買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第2004號)2019的91)。

有哪些支持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主創新藥品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藥品生產企業銷售的自產創新藥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總價及價外費用,提供給患者後續免費使用的同類創新藥不視為增值稅的銷售範圍。

創新藥是指經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註冊,批準前未在國內或國外上市銷售,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成的原料藥及其制劑。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新藥物免費使用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號)。

支持罕見病藥品生產、銷售、批發、零售的增值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自2009年3月1日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065438年3月至2009年3月1,罕見病藥品進口增值稅減按3%征收。

政策依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罕見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

支持抗癌藥生產、銷售、批發、零售的增值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自1,2065438年5月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簡易方法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5月65438日至5月1,2065438,對進口抗癌藥減按3%的稅率征收進口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稅務總局關於抗癌藥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8]47號)。

有哪些支持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物生產流通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10月2019、1至2020年2月12、31,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物繼續免征生產流通環節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73號2019)

有哪些支持生物制品生產流通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 (壹)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生產的由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增值稅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9]9號)。

(2)自2002年7月1日起,屬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可選擇簡易方法按照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增值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0號,2012)。

根據《關於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關鍵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清單中醫療應急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是什麽?

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清單中醫療應急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如下,清單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疫情防控(醫療應急)重點支援物資清單

序列號

初級分類

二級分類

材料表

1

首先,毒品

(1)用於壹般治療和治療重癥、危重癥的藥物。

幹擾素-α、洛匹那韋利托那韋片(盒)、抗菌藥物、甲潑尼龍、糖皮質激素等經衛生和藥品監督部門按程序確認的藥品和疫苗(以國家衛計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為準)。

2

(2)中醫治療藥物

藿香正氣膠囊(丸、水、口服液)、金花清肝顆粒、連花清瘟膠囊(顆粒)、疏風解毒膠囊(顆粒)、防風童生丸(顆粒)、喜炎平註射液、血必凈註射液、參附註射液、生脈註射液、蘇合香丸、安宮牛黃丸等中成藥(以國家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為準)。蒼術、陳皮、厚樸、藿香、草果、麻黃、羌活、生姜、檳榔、杏仁、石膏、瓜蔞、大黃、葶藶子、桃仁、人參、山茱萸、法半夏、黨參、炙黃芪、茯苓、砂仁等。

二、試劑

(a)檢查和測試用品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等。

三。消毒產品及其主要原料和包裝材料

(1)消毒用品

醫用酒精、84消毒液、過氧乙酸消毒液、過氧化氫(3%)消毒液、含氯泡騰片、免提消毒液、速幹型手消毒液等。

(二)消毒產品的主要原料

次氯酸鈉、雙氧水、95%食品級酒精等。

(3)消毒產品的包裝材料

擠壓泵、塑料瓶(桶)、玻璃瓶(桶)、紙箱、標簽等。

四、防護用品及其主要原材料、生產設備

(1)防護用品

醫用防護口罩、醫用手術口罩、醫用防護服、負壓防護帽、醫用靴套、醫用綜合呼吸防護機(器)、醫用隔離眼罩/口罩、壹次性乳膠手套、手術衣(服)、隔離衣、壹次性工作帽、壹次性醫用帽(患者用)等。

(二)防護用品的主要原材料

覆膜紡粘布、透氣膜、熔噴非織造布、隔離護目鏡和口罩用PET/PC防霧卷材、片材、密封條、拉鏈、抗靜電劑等生產醫用防護服和醫用口罩的重要原料。

(3)防護用品生產設備

防護服壓條機、口罩機等。

10

五、專用車輛、設備、儀器和關鍵部件

(1)車輛設備

負壓救護車、其他類型救護車和特種作業車輛;負壓隔離艙、快速展開負壓隔離病房和負壓隔離帳篷系統;車載負壓系統和正壓智能防護系統;CT、便攜式DR、心電圖機、彩色多普勒超聲、電子喉鏡、纖維支氣管鏡等。呼吸機、監護儀、除顫器、大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醫用電動病床;血液分析儀、PCR儀、ACT檢測儀等。註射泵、輸液泵、人工心肺(體外膜肺氧合)、CRRT等。

11

(2)消毒設備

背負式充電超低容量噴霧器、背負式充電超低容量噴霧器、過氧化氫消毒器、等離子空氣消毒機、末端空氣消毒機等。

12

(3)電子儀器儀表

自動紅外溫度監測器、便攜式溫度監測器、手持式紅外測溫儀等紅外溫度檢測設備及其他智能監控檢測系統。

13

(4)關鍵部件

黑體、溫度傳感器、傳感器芯片、顯示面板、阻容元件、探測器、電插件、鋰電池、印刷電路板等。

14

六、生產上述醫用材料的重要設備。

需要註意的是,從事免稅項目的納稅人應單獨核算疫情防控重點防護用品等免稅項目的銷售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的相應欄目。免稅性質的代碼和名稱為“0001120602 | SXA 03190111 |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收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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