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證中心(鑒定指導中心)從未頒發過民族醫師資格證、中醫師承證,國家未頒發過民族醫師資格證,也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以任何形式舉辦民族醫藥、中醫學術交流和考前培訓班。
2.認證中心(鑒定指導中心)從未頒發過“康復理療師”、“電療按摩技師”、“健康管理師”、“調理保健技師”、“中醫行業職業規範化培訓技能證書”等職業資格證書。目前,國家對職業資格實行清單式管理。9月17日,國務院公布了國家職業清單,中藥行業清單只包括保健調理師、中藥加工師、藥物制劑工三項。
三、關於認證中心(鑒定指導中心)組織中醫藥考試鑒定工作的相關信息已定期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發布,請關註相關網站,註意識別此類信息,謹防上當受騙。同時,認證中心(鑒定指導中心)保留向相關侵權責任人和單位追究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責任的權利,並以涉嫌經濟詐騙向公安部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