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企業防範風險因素的能力,將重大風險因素的識別和控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源頭控制、標本兼治、註重實效的原則,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註重基礎建設和重點突破, 將重大危險因素辨識和控制的責任和措施逐級落實到企業崗位,抓細抓實,促進企業提高事故預防和安全管理能力。 具體風險因素如下:
(1)物理危害和危害因素
設備和設施的缺陷;
保護性缺陷;
電氣危險;
噪音危害;
振動危險;
電磁危害;
移動動物的危害;
明火;
導致燒傷的高溫物質;
引起凍傷的低溫物質;
灰塵和氣溶膠;
工作環境差;
信號缺陷;
標記缺陷;
其他人。
(2)化學危害和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物質;
自燃物質;
有毒物質;
腐蝕性物質;
其他;
(3)生物危害和危害因素
病原微生物;
傳染病媒介;
有害動物;
有害植物;
其他人。
(4)心理和生理危害因素
超負荷:體力、聽覺、視覺等負荷超負荷;
健康狀況異常;
心理異常: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其他;
識別功能缺陷:知覺延遲、識別錯誤、其他;
其他人。
(5)行為風險因素
命令錯誤:命令錯誤、非法命令及其他;
操作失誤:誤操作、非法操作及其他;
監護錯誤;
其他人。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