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資格考試資格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允許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其他國籍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課程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5.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藥師資格證免試條件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高級職稱並在藥學崗位工作的人員,可免於參加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考試,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中醫藥高級職稱或在中醫藥崗位工作的人員,可免於中醫藥專業知識、中醫藥專業知識的考試,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醫藥綜合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藥師證考試規定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壹個考試周期。即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的考試。比如,有人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兩科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必須參加另外兩科的考試。如果全部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考試。如果其中壹個科目考砸了,第三年只認第二年合格的科目,其他三個科目必須重新考,以此類推。參加部分免試科目的,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還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仍需考核的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