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報名條件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壹年。
5.獲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豁免條件
1.中醫學徒,中專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專業連續工作15年。
藥師資格證書基本概況及考試科目:
1,基本概述
執業藥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通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通過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向當地註冊管理機構申請註冊為執業藥師。
2.考試科目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人事部和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舉辦。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考試題庫和考試命題。按照培訓與考試相分離的原則,鞏固和組織考前培訓。
人事部門負責組織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和指導考試工作並確定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