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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縣的經濟概況

尤溪縣在建縣前被稱為山峒地帶,建縣後逐漸開發;宋代,經濟、文化逐漸發展,被列為上縣;元代被譽為“閩中尼山”;明初,礦冶、地丁賦稅苛重,爆發過蔣福成、鄭永祖領導的農民起義。爾後罷銀冶,劃地立大田縣。明清兩代,手工業、商業和文化教育事業有所發展。但本縣歷代封建王朝的官吏,對於地方經濟資源的開發,未見有顯著事功。民國初期,土匪騷亂,軍閥混戰,社會不寧,百業衰敗。抗日戰爭時期,閩江口被日軍封鎖,本縣木材、土紙等農林產品的輸出和外來的糧食輸入,都遭阻斷,人民生活困苦。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加強反動統治,中國***產黨在本縣的革命活動,遭到破壞和鎮壓。當時,政府橫征暴斂,貨幣貶值,金融紊亂,農林工商均停滯萎縮,民生雕敝。

解放後,在中國***產黨的領導下,社會主義建設迅速發展,但也有過失誤和挫折。1950至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經過平息匪患和土地所有制的改革,解放了生產力,工農業總產值(按1980年不變價計算)年均增加389.44萬元;1953至1957年第壹個五年計劃時期,完成了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年均增加數上升為469.60萬元;1958至1962年第二個五年計劃時期,“大躍進”、“***產風”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年均增加僅為247.02萬元;1963至1965年執行國民經濟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年均增加升到823.11萬元;“文化大革命”的十年(第三、四個五年計劃時期)中,前五年年均增加僅160.29萬元,後五年年均增加637.12萬元;1976年“文化大革命”運動結束,1978年中***召開十壹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使第五個五年計劃時期的工農業總產值年均增加821.94萬元;1981至1985年第六個五年計劃時期,實行改革、開放方針,年均增加躍為1537.90萬元。1985年,全縣工農業總產值22488.68萬元,比1950年增長8.6倍。國家和個人收入均成倍增長,全縣預算內的財政收入由1953年的70.4萬元增加到1985年的2060.44萬元,年均遞增9%;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958年的85元增加到1985年的439元,增長四倍多;全縣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由1957年的529元增加到1985年的1024元,增長近壹倍。城鄉人民儲蓄年終余額由1951年的3.2萬元上升到1985年的3714萬元,增長1160倍。城鄉人民消費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壹些中、高檔商品相當普及。居住條件大為改善,農村大部分農民都蓋了質量較高的新房。

2012年全縣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39.69億元,比2011年增長14.3%。其中,第壹產業增加值39.22億元,增長3.9%;第二產業增加值60.77億元,增長25.7%;第三產業增加值39.70億元,增長7.9%。從三次產業的貢獻率和拉動力來看,第壹產業貢獻率為7.8%,拉動生產總值增長1.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貢獻率為76.7%,拉動生產總值增長11.0個百分點;第三產業貢獻率為15.5%,拉動生產總值增長2.2個百分點。從三次產業比重來看,第壹產業增加值占全縣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8.1%,第二產業增加值比重為43.5%,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28.4%。

2012年完成可比口徑實際利用外資3916萬美元,比上年增長18.0%;完成驗資口徑實際利用外資1046萬美元,比上年增長10.1%。全年實現外貿進出口總額13082萬美元,其中外貿進口2715萬美元,比上年增長8.8%,外貿出口達10367萬美元,比上年增長72.6%。

2012年公***財政總收入90782萬元,比上年增長19.2%。其中上劃中央收入31626萬元,增長10.6%;地方公***財政收入59156萬元,增長24.3%。全縣公***財政支出148485萬元,比上年增長18.7%。其中:教育支出43648萬元,農林水利事務支出25545萬元,壹般公***服務支出2057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612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30萬元,比上年分別增長19.0%、17.0%、36.0%、28.5%和34.1%。基金預算支出134327萬元,比上年增長101.3%。全縣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80.94億元,比上年增長20.5%,其中人民幣個人儲蓄存款余額55.24億元,增長25.5%;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75.64億元,比上年增長15.5%。 尤溪縣屬中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土地多,勞力足。這些,都為發展農業生產,開展多種經營,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解放前,本縣由於長期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縛,交通不便,耕作技術落後,經營單壹,生產發展緩慢。農作物歷來以水稻為主,其次是甘薯及少量麥、麻、茶果;畜禽飼養以豬為首,還有雞、鴨、兔、牛、羊。農業生產力低下,遭到自然災害,農作物便歉收、絕收。民國時期,糧食欠缺,農民生活貧困,流往外地謀生者甚多。

新中國建立後,尤溪縣經過土地改革、互助合作運動,解放了生產力。同時,逐步加強耕作技術指導,農業生產效益得到較快提高。1953年全縣糧食總產比1949年增長43.63%,開始向國家提供商品糧,結束了本縣缺糧的歷史。1956年,全縣糧食總產比1950年增長47.3%,年遞增6.67%,提供商品糧525.5萬公斤;農業總產值(1980年不變價,下同)比1950年增長76.6%,年遞增10%。

1958年10月全縣農村人民公社化後,刮“***產風”,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加上自然災害,糧食連續3年歉收,農民收入減少,生活困難。1962年,全面貫徹執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六十條)》,糾正農村工作中部分“左”的錯誤,調動了農民積極性,同時推廣良種、大養母豬、開展多種經營,生產有所發展。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批判所謂資本主義復辟,限制農民多種經營,農業生產再度受到破壞。1970年以後,搞農田基建,推行水稻“三改三擴大”,糧食雖得到較大幅度增產;但基建投資過大,忽視多種經營,經濟效益低,農民生活改善不多。

中***十壹屆三中全會後,開始全面認真地糾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進行農業經濟體制改革,推行聯產承包責任制;貫徹“絕不放松糧食生產,積極開展多種經營”方針;推廣雜交水稻、柑桔上山、豬人工授精等科技成果,並且增加動力機械、化學肥料,農業生產得到較全面發展。1985年,全縣糧食總產17278.6萬公斤,比1978年增加28.45%,比1950年增加3.2倍。全縣賣給國家商品糧3039萬公斤,成為全省商品糧基地縣。水果、茶葉、淡水魚、大豆、生豬等產量也迅速增加。1985年,全縣農業總產值13135.07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的58.41%。農業生產結構得到初步改善,在1985年農業總產值中多種經營占60.7%。這個比重比1976年提高5%,比1950年提高15%。農村各種專業戶、重點戶和經濟聯合體不斷出現,提高了農產品商品率(1985年為44.4%)。農村呈現繁榮景象。

2012年完成農業產值36.63億元。 尤溪縣的工業,在民國以前僅有造紙、造船、煉銀、煉鐵、燒石灰、制陶瓷、鑄鍋、釀酒、制醬油、榨糖、榨油、木器、竹器、鐵器等作坊,以及家庭副業的織纻、織席和彈棉、編棕衣等,都是個體經營,規模很小,手工操作,工具簡易,地點分散。民國時期,才出現了發電、印刷、兵工3家近代工業企業,規模也很小。尤溪和平解放前夕,全縣僅有15種手工業行業、150個作坊和2個工廠。

尤溪和平解放後,中***尤溪縣委和縣人民政府積極扶持工業,地方工業發展較快,不僅改造了私營工業,而且積極創辦地方國營工業和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但在如何發展工業生產方面也有教訓。例如:1958年“大煉鋼鐵”得不償失,手工業“提前過渡”事倍功半,“文化大革命”時期工業受挫折,都應引以為戒。中***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以地方優勢資源為主的林產化工、竹木加工、造紙、建材、罐頭等工業蓬勃發展。企業的擴、建技術改造及新產品引進開發,不斷增加工業的活力。工業企業的管理,在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大部分建立健全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類工業企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同時,擴大了企業自主權,推行經營承包責任制,大辦鄉村工業企業,經濟效益明顯提高。工業產品的品種、產量增加,質量提高。進入國際市場的有:松香、松節油、水輪泵、高低壓電瓷、日用瓷、罐頭、鎢精礦、白石米、厘竹、竹編和首飾盒工藝品。傳統產品在省內稱優的有:“滿山紅”黃酒、“山花”酒、新橋粉幹。1985年,全縣有森工、食品、化工、造紙、建材、電力、機械、陶瓷、電子、印刷、工藝美術、礦冶、縫紉等20個門類,企業4456家,職工22622人,工業總產值達9353.61萬元(比1950年增長100.24倍,比1978年增長1.02倍),占當年全縣工農業總產值41.59%。其中,地方國營企業25家,職工3770人,總產值4219.46萬元,占工業總產值的45.11%,全員勞動生產率10812元,比1981年增加540元,比1978年增加1177元;縣辦集體企業31家,職工1577人,總產值937.02萬元,占工業總產值10.02%,全員勞動生產率4457元,比1981年增加338元;鄉(鎮)辦、村辦、聯合體、個體等企業有4400家,職工17275人,總產值4197.13萬元,比1978年增長1.78倍,占工業總產值的44.87%。

2012年全縣***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92家,實現工業總產值172.08億元,實現工業增加值50.39億元,比上年分別增長21.1%和22.0%。全縣三大主導產業實現工業產值150.9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為87.7%,其中紡織、服裝業產值87.3億元,林產業產值31.6億元,礦產、礦物制品業產值32.0億元。

尤溪經濟開發區於2003年設立,2006年省政府批準並經國家發改委確認升格為省級開發區,總規劃面積72平方公裏,形成以主城區為中心,以13500畝的城西園、4800畝的埔頭園、82000畝的城南園、5000畝的林坑園、2700畝的仙山園等為主園的“壹區多園”格局。已開發面積近20000畝,已入駐企業150多家,從業人員20000多人,以林產、紡織、食品加工為主導產業的產業集群初具規模。開發區多項經濟指標位於全省山區縣開發區前列,榮獲“福建省級工業園區建設先進單位”、“福建省級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海西十佳品牌工業園區”等榮譽稱號,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為全國中小企業發展狀況信息調查樣本采集點。 據民國《尤溪縣誌》載,宋代本縣城鎮有商店、農村有圩集;明、清時代商業發展較快。當時,本縣輸出商品主要是茶葉、土紙、木炭、柴片、筍幹、香菇、木材、毛竹;輸入商品主要是食鹽、棉布、日用雜貨、果品、海產品、中藥材。商品運輸主要靠船運、筏運和肩挑。處於交通要道的村落,逐步形成集市貿易場所。尤溪兩岸的壹些大村落,逐漸形成商品集散轉運的碼頭或小集鎮,各種商店陸續辦起,資本較多的商人在縣城設店建倉,開展批零兼營的購銷活動。壹些小商小販也應運而生。縣城逐漸形成商業中心。

民國時期,本縣兵災匪禍不斷,社會極不安定。雖然江西、福州、永春等地壹些商人到尤溪縣開業,但由於山區交通閉塞,商品運輸比較困難,生產水平和人民購買力低,因此,市場仍不繁榮。尤其是軍閥盧興邦統治時期,發行地方性貨幣,幹擾市場,“廣豫”票停用作廢,“華通”票打折收回,使壹些商人、農民蒙受損失。抗日戰爭勝利後,官僚富紳擠入商業,利用權勢壟斷市場,隨意漲跌物價,對小商小販進行排擠傾軋,更使市場日益雕零。至民國35年(1946),全縣僅有大小商店693家,民國37年降為570家,民國38年初又降為280家。

1949年7月5日尤溪和平解放,縣人民政府首先保護原有的商業。同時,在“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方針指引下,逐步建立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商業,對糧、油、木材等實行統購統銷,對農業生產資料實行專賣,這對制止不法商人囤積居奇、穩定市場物價、保證物資供應起了很大作用。1954年8月開始,對私營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至1956年底基本完成。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商業,逐步壯大成為市場的主體經濟。但是,“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期間,錯誤地把商品生產當做“資本主義尾巴”割除,限制了許多農副產品上市。這兩個時期,市場物資幾乎只有國營商店和供銷合作社經營,物資短缺,給人民的生產、生活造成不便。

1978年以後,商業工作執行“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方針,恢復國營、集體、個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實行多種經營方式和經營承包責任制。1985年,全縣零售商業網點2835個,比1956年增加2.4倍,24處圩場全部開放,城鄉市場空前繁榮,內外貿易購銷兩旺。1956年和1985年相比,全縣農副產品收購總額由149萬元增加到4686.86萬元;社會零售商品總額由835.5萬元增加到9285.03萬元。外貿出口總值由1958年的19.6萬元增加到1985年的632.6萬元。國營商業1956年虧損4.14萬元,1985年盈利70.8萬元。供銷合作商業實現的利潤由1953年的5.1萬元增加到1985年的100.02萬元。

2012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103.69億元,比上年增長25.5%。全年固定資產投資施工項目441個,比上年增加7個,增長1.6%。全年房地產施工項目18個,比上年增增長12.5%;房地產施工面積96.22萬平方米,增長8.8%。全年新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837套,其中:廉租住房90套、公***租賃住房100套、經濟適用住房312套、限價商品住房170套、城市棚戶區150套、國有林區棚戶區15套。

2012年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7.96億元,比上年增長19.7%。全年限額以上貿易單位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8.99億元,占總額的32.1%,增長36.5%;限額以下貿易單位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18.97億元,占總額的13.1%,增長67.9%。全年接待入境遊客40.1萬人次,同比增長31.3%;實現旅遊業收入2.42億元,同比增長30.7%;帶動農民增收8500萬元,同比增長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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