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依賴可分為兩種類型:
1,身體依賴。正是由於某種藥物的反復使用,身體形態處於適應狀態,使用者渴望無規律地使用該藥物,以期從中獲得欣快感。停藥後會出現嚴重的戒斷反應,對身體造成傷害,使人非常痛苦,甚至危及生命。能產生身體依賴的藥物有嗎啡、可待因、哌替啶等。
2.精神依賴,又稱生理依賴。為了追求欣快感,定期、連續使用某種藥物,在停藥後會引起嚴重的戒斷反應,使用者對毒品有強烈的追求欲望,產生強迫性吸毒行為,也稱為“覓藥行為”。有些催眠藥往往會產生精神依賴。藥物依賴過去被稱為成癮,它可以使人喪失意誌,削弱工作能力,行為墮落,甚至在犯罪道路上危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