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工業氧是工業材料,而醫用氧是救死扶傷的藥。絕對不允許用工業氧氣代替醫用氧氣給患者輸液。此前,媒體上有很多關於工業氧氣冒充醫用氧氣的報道。早在2005年2月,就有媒體報道鄭州多家集中供氧醫院的患者在吸入工業氧氣。2006年7月,齊魯晚報報道了濟南壹家醫院用工業氧氣治病的事情。同樣在2006年7月,三秦都市報報道了安康某醫院使用工業氧氣作為醫用氧氣治療疾病。最終,這些醫院受到了有關部門的嚴厲處罰。更有甚者,2006年6月11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陜西銅川市市民駱克良因吸入34瓶冒充醫用氧的工業氧氣後呼吸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