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這件事的具體情況。
事情發生在浙江杭州的壹家酒店。小倩和小王帶著好朋友去餐廳吃飯,當場消費1516元。結賬的時候,小錢來到前臺,跟老板說金額不好,希望他能給個優惠,比如1488。老板不同意,小王就來跟老板說自己是老客戶,讓他給自己個面子。老板還是不買賬,還諷刺小王。這個錢會打折,沒必要交這種朋友。
這句話讓小王徹底丟了臉,當時喝了點酒後,情緒激動地打翻了前臺的名片。其他朋友見狀,趕緊過來拉著小王走。老板的朋友看到了,就帶了壹群人過來,打了小王和小倩。就這樣,打折變成了骨折,兩人事後也報了警。
2.我對這件事怎麽看?
這種情況下,雖然不是老板幹的,但是他做生意真的很不人道。估計是生意太好了,客戶為了幾十塊錢的差價都不給面子。小錢本身沒有過錯。這種情況下,我被打了投訴,要求賠償。小倩當時喝了點酒,主動先鬧事,然後導致鬧事。他有過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這本來是壹件小事,現在卻造成了兩人受傷,損害了酒店的聲譽。真的不應該。商家和消費者在交易的時候都應該有禮貌,每個人都有尊嚴。如果刻意挑戰,肯定會引起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