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合格了是很好辦理的,首先要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
法律依據: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條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準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