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懷遠女子李萍腦死亡後,其肝腎被“捐獻”,隨後獲得20萬元“國家補助”,用於支付各種醫療費用。楊醫生說服的女兒捐獻器官,手續由楊辦理。後來,的兒子石祥林向楊詢問了他母親器官捐獻的程序。楊通過微信給石祥林發了四張照片,其中兩張是石祥林父親和姐姐在醫院簽名的照片,另壹張是轉院記錄,還有壹張是“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但在這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登記單位”和“編號”兩欄並未填寫,“印章”也是空白。
石祥林覺得母親的器官捐獻“有問題”。2018年5月,他去北京找到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壹份書面文件顯示,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並未參與石祥林母親李萍的器官捐獻,也不是通過正常渠道進行的。2065438+2008年6月,他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了此事。有關部門到懷遠縣人民醫院調查,楊通過中介給他打了46萬元的“封口費”。
2019年4月,中央掃黃打非第14督導組進駐安徽省,第14督導組二隊進駐蚌埠市督導工作。石祥林說,他得到消息後,拿著材料去蚌埠找督導組的工作人員,反映了相關情況。幾天後,警方正式立案偵查,並逮捕了懷遠縣人民醫院ICU主任楊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