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許設置臨時占道攤點;
2、允許臨街店鋪臨時過門;
3、允許大型商場進行職業促銷;
4.允許流動商販銷售經營;
5.允許互聯網自行車租賃企業擴大停車區域;
6.堅持靈活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
法律依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八條。
城管執法中的行政處罰權範圍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政處罰權。
第九條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管執法事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
(二)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的;
(三)執法頻率高且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要求;
(四)確需集中演練的。
第十條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依法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我需要在哪裏申請攤檔許可證?
1,流動攤點的攤點許可證需要到當地城管辦辦理;
2.如果在當地社區擺攤,需要在居委會辦理擺攤證;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擺攤設點。壹般需要辦理的證件有以下幾種,臨時登記證,攤點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如果他們失蹤了,他們可能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