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管什麽病癥,是否可以報銷要根據國家頒布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來區分,在目錄中有的就是保險可以報銷的,沒有的就是自費的。
2.6項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納入大病保險報銷範圍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包括: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3.檢查、治療項目中使用大型醫用設備及單項費用在200元(含)以上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4.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中的乙類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5.《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6.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參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規定可納入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以及符合(三)、(四)、(五)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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