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駐店藥師要對醫師處方進行審核簽字,確保處方藥的合理使用。
3、藥師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處方是否合法、清晰、完整;用藥是否正確、劑量是否合適;有無禁忌癥或其他註意事項。
4.在審核處方的過程中,藥師應向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藥建議,包括用法、用量、療程等,確保患者正確用藥。
5.零售藥店須保存處方2年以上備查。
6.零售藥店應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分類管理,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7、零售藥店在銷售處方藥時,必須保證執業藥師在崗,以提供專業的藥學服務。
8、零售藥店不得代煎中藥,不得代購、代配處方藥。
9.零售藥店在宣傳處方藥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10.零售藥店銷售處方藥,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不得擅自提價或者變相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