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要求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到所在市(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領取)兩份;企業營業熱照、食品衛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復印件)壹份;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提供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壹份;生產企業工藝流程圖(標註有關鍵設備和參數)壹份;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壹份;如產品執行企業標準,還應提供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標準壹份。
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向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機構依法發放。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